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耶和華的節期,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
3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甚麼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4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到了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乃是這些。」
5「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6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
7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8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9耶和華對摩西說:
10「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
11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得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
12搖這捆的日子,你們要把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13同獻的素祭,就是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同獻的奠祭,要酒一欣四分之一。
14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吃,直等到把你們獻給上帝的供物帶來的那一天才可以吃。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15「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要滿了七個安息日。
16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
17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出細麵[伊法]十分之二,加酵,烤成兩個搖祭的餅,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
18又要將一歲、沒有殘疾的羊羔七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兩隻,和餅一同奉上。這些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要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就是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19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公綿羊羔為平安祭。
20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麥子做]的餅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是獻與耶和華為聖物歸給祭司的。
21當這日,你們要宣告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22「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23耶和華對摩西說:
24「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
25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2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7「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刻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28當這日,甚麼工都不可做;因為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贖罪。
29當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民中剪除。
30凡這日做甚麼工的,我必將他從民中除滅。
31你們甚麼工都不可做。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32你們要守這日為聖安息日,並要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要守為安息日。」
33耶和華對摩西說:
34「你曉諭以色列人說: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要在耶和華面前守這節七日。
35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36七日內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第八日當守聖會,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37「這是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要將火祭、燔祭、素祭、祭物,並奠祭,各歸各日,獻給耶和華。
38這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以外,又在你們的供物和所許的願,並甘心獻給耶和華的以外。
39「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就從七月十五日起,要守耶和華的節七日。第一日為聖安息;第八日也為聖安息。
40第一日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和棕樹上的枝子,與茂密樹的枝條並河旁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七日。
41每年七月間,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這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42你們要住在棚裏七日;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裏,
43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44於是,摩西將耶和華的節期傳給以色列人。
# 利未記 第23章
利未記 23:1-3 安息日
V.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V.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這些是我的節期。」這個詞原意是指固定的或指定的時日,是耶和華從日常生活的常規中劃分出來、分別出來、區別出來的,因此主要應用於節期。雖然本章包含一個節期日曆,但其主要目的,如限制性從句所示,是標明那些應當舉行莊嚴聚會以敬拜的節期。
V. 3. 「六日要作工,」日常事務應在每週的六天內完成,這些話不僅是許可,更是命令;「但第七日是聖安息日,是聖會;你們什麼工都不可作。」安息日不僅因猶太人停止工作而區別開來,更主要的是因為他們聚集敬拜;「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最後這句話將安息日的聚會與所有年度節期的聚會區分開來,因為安息日通常在家中、鄉村、城鎮、村莊、小村落,遍及全地,以及猶太人居住的任何地方慶祝,而盛大節期則主要(如果不是完全)在耶和華聖所設立的地方慶祝。
利未記 23:4-14 逾越節及其後的獻祭
V. 4. 「這些是耶和華的節期,」在較狹義的意義上,「是聖會,是你們要按著日期宣告的。」這項指示在後來的歲月裡被嚴格地按字面執行,每個月新月的確切日期由猶太長老確定並莊嚴宣告。
V. 5. 「正月十四日,」即亞筆月或尼散月,教會年以此開始,「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參出埃及記 12:6-20。
V. 6. 「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雖然在後期,這兩個節期在所有實際目的上被視為一個,並常被等同,但其區別仍被遵守,細心的作者也不會忽略提及,馬可福音 14:1。
V. 7. 「第一日你們當有聖會,」一個莊嚴的敬拜聚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這一天所有商業和工作都嚴格暫停,如同最莊嚴的安息日。
V. 8. 「七日之內,你們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雖然這些日子對家裡、店鋪和農場的日常工作並未關閉。「第七日是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如同第一日。在年度節期中,逾越節及其相關的無酵節,在教會年的循環中居首,在它所紀念的偉大歷史事件中居首,在它的義務中居首,在它的屬靈和預表意義中居首。
V. 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V. 10.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的地,」因為只有在那時這項特別指示才會生效,「收割莊稼的時候,就要把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一捆大麥,在巴勒斯坦於四月成熟;
V. 11. 「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藉此禮物被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然後耶和華將其指定供祭司使用,「使你們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即聖會第一日的次日,尼散月十六日,「搖一搖。」
V. 12. 「當你們搖那一捆的日子,要將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正如以色列人藉著獻上初熟莊稼的一捆,將整個新收穫和依賴這收穫的日常飲食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並承認他們的維持依賴於神的恩惠,同樣,藉著燔祭,百姓宣告他們不配耶和華的恩惠,並需要祂的憐憫。
V. 13. 「同獻的素祭,」伴隨燔祭,「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約五夸脫多一點),」麥麵,「調油,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同獻的奠祭,」要用酒,「酒一欣四分之一(略多於一夸脫)。」
V. 14. 「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用火烤的,「是新穗子,」新收穫的,「你們都不可吃,直到你們把供物獻給你們的神的那一天。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在你們的世代中,是永遠的定例。」在迦南地,只要利未祭司制度存在。在尼散月十六日搖祭儀式之前,以任何形式食用新穀物都是絕對禁止的。我們所有的財產,我們身體的所有肢體,都應當分別為聖歸給主,以勤奮行善。
利未記 23:15-22 七七節
V. 15.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從尼散月十六日,「從你們把搖祭那一捆帶來的那日算起,要滿了七個安息日,」或七週。
V. 16.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一個用新收穫的穀物預備的祭物。
V. 17. 「你們要從自己的住處,」不是從聖殿的收入,這是一個額外的祭物,「取兩個搖祭的餅來,」伊法十分之二(略多於五夸脫),像日常食物一樣的餅。「要用細麵,」麥麵,「烤成,」像家中常備的餅一樣,「且要帶酵,作為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
V. 18. 「又要將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羊羔,一隻公牛犢,兩隻公綿羊,和餅一同獻上;這些要作燔祭獻給耶和華,連同其素祭和奠祭,是作火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V. 19. 「你們還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公羊羔為平安祭。」「贖罪祭是為了激發以色列會眾的罪惡感和意識,使他們在吃日常帶酵的餅時,不致服事他們舊本性的酵,而是從主他們的上帝那裡尋求並懇求罪的赦免和潔淨。」(凱爾)
V. 20. 「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的餅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個名稱源於身體和手臂在獻給耶和華時所伴隨的動作,「連同兩隻羊羔;這些要歸耶和華為聖,歸給祭司。」因此,這個節期作為一個為神的恩惠和憐憫而歡樂感恩的節期,其特徵得到了強調。
V. 21. 「當這日,你們要宣告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如同無酵節的第一日和最後一日;「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在你們的世代中,是永遠的定例。」
V. 22. 「在你們收割地的莊稼時,不可割盡田角的莊稼,」在收割時割到地的邊緣,「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收割時掉落的莖稈和穗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慶祝一個為耶和華的恩惠和祝福而感恩的節期,同時卻忽視窮人的需要,這種結合很難得到耶和華的認可。
利未記 23:23-25 吹角節
V. 2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V. 24.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日,你們要守為安息日,要吹角作紀念,是聖會。」這是一個節期安息日,與普通的新月節不同,是一個紀念性的安息日。這天的特色是吹響號角、角或長號,這些是聖所的設備,民數記 10:2。
V. 25. 「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但你們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一天後來(如果不是當時)被慶祝為民事年的新年,莊嚴的聚會標誌著它的重要性,正如猶太人所說,因為它紀念創造,那時神的眾子都歡呼,約伯記 38:7。吹角後來不僅限於聖所,而是在全國各地普遍進行。這天的燔祭在民數記 29:1-6 中有詳細說明。
利未記 23:26-32 贖罪日
V. 2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V. 27. 「七月初十日是贖罪日;這日你們要守為聖會,」教會年的第七個月,稱為提斯利月,「並要刻苦己心,」藉著完全禁食來表達你們因罪而感受到的悲傷和哀慟,「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參利未記 16章。祭物在民數記 29:8-11 中有詳細說明。
V. 28. 「這日什麼工都不可作;因為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為你們贖罪。」藉著在至聖所灑血,每年恢復盟約之神與祂子民之間的關係。
V. 29. 「凡這日不刻苦己心的,」不與其餘百姓一同禁食以表達他們深切的哀慟,「必從民中剪除。」
V. 30. 「凡這日作什麼工的,我必將他從民中除滅。」因為這裡要求最嚴格的安息日休息。
V. 31. 「你們什麼工都不可作;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在你們的世代中,是永遠的定例。」
V. 32. 「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並要刻苦己心。這月九日晚上,從晚上到晚上,你們要守這安息日。」禁食的確切長度有規定,並且要注意,對於任何違反安息日休息和禁食的行為,都嚴厲地處以死刑。以色列人至少在某種程度上要意識到罪的滔天和罪惡,以便他們能以充滿真誠悔改的心來慶祝贖罪日。
利未記 23:33-44 住棚節
V. 3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V. 34.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這七月十五日,」提斯利月,相當於我們九月的後半部分和十月的前半部分,「是住棚節,要向耶和華守七日。」因以色列人在那一週居住的臨時建築而得名住棚節,如下所述。
V. 35. 「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如同其他盛大節期。
V. 36. 「七日之內,你們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除了每日的燔祭,如民數記 29:13-38 所述。「第八日當有聖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以符合其重要性的方式結束這一週的慶祝活動;「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V. 37. 「這些是耶和華的節期,」如本章所列舉的,「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這是這裡強調的特點,「要將火祭、燔祭、素祭、祭物和奠祭,」酒的奠祭,「各按其日獻給耶和華。」
V. 38. 「這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以外,又在你們的供物以外,並在你們一切的願祭和甘心祭以外,是你們獻給耶和華的。」
V. 39. 「你們收取了地的出產,就是七月十五日,要向耶和華守節七日,」因為住棚節是收穫完成的節期,不僅是穀物,還有水果。「第一日為安息日,第八日也為安息日,」如上所述。
V. 40. 「第一日,你們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字面意思是「裝飾樹的果實」,其長而複合的葉子很適合裝飾,「棕樹的枝子,茂密樹的枝條,」葉子濃密的,「與溪邊的柳樹,」所有這些都用於建造棚子;「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七日。」參尼希米記 8:15及以後。
V. 41. 「每年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這在你們的世代中是永遠的定例;你們要在七月守這節。」
V. 42. 「你們要住在棚裡七日;凡以色列人所生的,都要住在棚裡,」條例中排除了寄居者,因為這個節期的第二個目的是提醒以色列人他們在曠野中住帳棚的日子,
V. 43. 「好叫你們的後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因此,這個節期的主旨是歡樂,甚至達到狂喜的程度,因為巴勒斯坦所享受的豐盛祝福(在每次收穫中顯現)與曠野的荒涼之間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參申命記 8章。
V. 44. 於是摩西將耶和華的節期都告訴以色列人。住棚節可能象徵著我們將與所有蒙揀選的人在天堂慶祝的永恆歡樂節期,在那裡我們的和散那將以無盡的頌歌升到羔羊的寶座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