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利未記 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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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1耶和華在西奈山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

3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

4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

5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年,地要守聖安息。

6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

7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

8「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

9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

10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

11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

12因為這是禧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吃地中[自出]的土產。

13「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

14你若賣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

15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

16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

17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上帝,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18「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19地必出土產,你們就要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20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甚麼呢?』

21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

22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

23「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24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

25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26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

27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28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29「人若賣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在一整年,必有贖回的權柄。

30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

31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裏,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都要出[買主的手]。

32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

33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

34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35「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

36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上帝,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

37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

38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上帝。」

39「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裏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

40他要在你那裏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

41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

42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

43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上帝。

44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

45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46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你們不可嚴嚴地轄管。

47「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

48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無論是他的弟兄,

49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

50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值照着年數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價。

51若缺少的年數多,就要按着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

52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就要按着年數和買主計算,償還他的贖價。

53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每年雇的工人,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

54他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

55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 利未記 第25章

利未記 25:1-7 第七年
V. 1. 耶和華在西奈山對摩西說話,那時以色列人仍紮營在山附近。
V. 2.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這件事的確定性已多次闡明,那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土壤應有休耕期,讓土地休養。
V. 3. 六年你要耕種你的田地,六年你要修剪你的葡萄園,收取其中的果子;
V. 4. 但第七年,地要守嚴格的安息,向耶和華守安息;你不可耕種你的田地,也不可修剪你的葡萄園。土地要從人的手中得到拯救,免得其力量為世俗目的耗盡;人也要從不間斷的苦役中得到拯救,這種苦役往往將人的思想束縛在土地上,束縛在與之相關的汗流浹背的辛勞中。
V. 5. 你莊稼中自生自長的,就是上次收割時掉落的穀粒所長出的自生穀物,你不可收割;你未修剪的葡萄樹上所結的葡萄,就是葡萄園中未經農夫照料而生長的葡萄,你也不可收取;因為這是地安息的年。
V. 6. 地的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作食物;給你和你的僕人、你的婢女,這裡指明了男性和女性奴隸,以及你的雇工,並與你同住的寄居者。所以,所有自生自長的穀物和果實都不可收割,而應在需要食物時直接從田裡取食,這條規定不僅適用於人,也適用於家畜和野獸。
V. 7. 也要給你的牲畜,和在你地上的野獸作食物,供其食用。安息年是一個民事年,在秋末收割後開始,因為在下一個秋天,即第八年開始時,土地的耕作會恢復。神要向祂立約的子民表明,即使沒有他們雙手的勞動,祂也能很好地供養他們,只要他們努力遵守祂的約,並滿足於祂的恩惠。

利未記 25:8-24 禧年
V. 8. 你要為自己數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四十九年;這七個安息年的期限是四十九年。
V. 9. 到第七月十日,你要吹響號角,這正式開啟了這個特別的安息年;在贖罪日,你們要在全地吹響號角。在全體百姓刻苦己心的莊嚴靜默之後,以及年度挽回祭的重大儀式完成之後,可能是在晚祭結束時,號角歡樂的聲音宣告了禧年。
V. 10. 你們要將第五十年分別為聖,在遍地向一切居民宣告自由。這宣告從因罪而進入世界的勞苦和苦役中得自由,在百姓與立約的神完成大和好之後,這是最恰當的。每個世紀有兩次連續的休耕年,土地有機會恢復其力量。這要作你們的禧年;你們各人要歸回自己的產業,各人要歸回自己的宗族,正如後續的條例所規定的。
V. 11. 第五十年要作你們的禧年;你們不可耕種,其中自生的不可收割,其中未修剪的葡萄樹所結的葡萄也不可收取,如同安息年一樣,見V. 4。
V. 12. 因為這是禧年;這要歸你們為聖;你們要從田裡直接吃其中的出產,直接從莖上、從葡萄樹上、從樹上取食,無需收割或儲存於穀倉。
V. 13. 在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回自己的產業,歸回從起初就屬於他家族的土地。
V. 14. 你若賣什麼給你的鄰舍,或從你鄰舍的手中買什麼,你們不可彼此欺壓,不可佔便宜或行詐;
V. 15. 你要照禧年以後的年數向你的鄰舍買,他也要照收穫的年數賣給你;
V. 16. 年數多,你就要加增價錢;年數少,你就要減少價錢;因為他是照收穫的年數賣給你。根據這條規定,土地的價格是按照到下一個禧年還有多少次收成來調整的:如果買方能獲得多次收成,價格就高;如果買方在土地必須歸還原主之前只能獲得幾次收成,價格就低。
V. 17. 所以你們不可彼此欺壓,不可違背這條誡命而佔便宜;卻要敬畏你的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祂的懲罰必會降臨到違犯者身上。
V. 18. 所以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包括特別的誡命和基於愛的自然律的誡命,並遵行;你們就必在那地安然居住,安全無虞,免除一切憂慮。
V. 19. 地必出產果實,你們必吃得飽足,不僅僅是維持生命所需,而是有餘,並在那裡安然居住。
V. 20. 你們若說:第七年我們吃什麼呢?看哪,我們不耕種,也不收取我們的出產。
V. 21. 我必在第六年命我的恩惠臨到你們,地就必出產三年的果實。第四十八年的收成將足以滿足他們所有的需要,不僅在第四十九年,作為一個常規的安息年,而且在第五十年,作為禧年,實際上直到第五十一年的收成。
V. 22. 你們第八年要耕種,在秋雨時節,還要吃舊糧直到第九年;直到新糧收成,你們都要吃舊存的。
V. 23. 地不可永賣,不可給買方明確的、絕對的所有權;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是耶和華的承租人,持有任何不動產。任何人都不能絕對持有農地,如果他在禧年之間購買,任何購買實際上都只是數年的臨時租賃。
V. 24.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你們都要准許贖回那地;賣方應始終有權贖回他所賣的土地,正如本章末尾的規定所示。基督徒也絕不可忘記,他們在世上不過是客旅和寄居的,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主的恩惠,他們真正的家在天上。

利未記 25:25-55 顧念窮人與奴隸
V. 25. 你的弟兄若貧窮,賣了些產業,就是鄉下的土地或房屋,若有他的親屬來贖回,這責任落在誰身上,見V. 48,那人就要贖回他弟兄所賣的,為原主買回來。
V. 26. 若那人,即原主,沒有人為他贖回,自己卻能贖回,如果他發現自己有能力買回他所賣的土地,
V. 27. 他就要計算賣出的年數,從賣出之日起,將多餘的價錢,即為到下一個禧年仍剩餘的收成所支付的價錢,歸還給賣給他的人,他就可以歸回自己的產業。
V. 28. 但他若無力歸還,如果他無法籌集到所需款項以這種方式重新獲得土地,那麼所賣的就要留在買主手中,直到禧年;在禧年,它就要歸還,他就要歸回自己的產業,因為規定是所有租賃,稱為買賣,都應在禧年終止。
V. 29. 人若賣了城牆內的住房,他可以在賣出後一年之內贖回,按原價贖回;在一年之內他可以贖回。
V. 30. 若在一年之內沒有贖回,那城牆內的房屋就要永遠歸買主和他的後代所有;在禧年也不歸還。這是對適用於鄉村和城鎮土地的規則的一個明顯例外。
V. 31. 但那些沒有城牆的鄉村房屋,要算為鄉村的田地;它們可以贖回,在禧年也要歸還。
V. 32. 然而利未人的城邑,以及他們所擁有的城邑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為了他們的利益,總是允許例外。
V. 33. 人若從利未人手中買了什麼,那所賣的房屋和他們所擁有的城邑,即利未人城邑中該位置的房屋,在禧年就要歸還,無償歸還給利未人,即原主;因為利未人城邑中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
V. 34. 但他們城邑郊外的田地,即環繞他們城邑的開闊牧場,用於放牧他們的牛羊,不可賣;因為這是他們永遠的產業,而且是公有財產。
V. 35. 你的弟兄若貧窮,在你那裡衰敗,生意完全失敗,你就要扶助他,即使他是寄居的或外來的,使他可以與你同住。這裡為第二種情況作了規定,即因貧困而賣身為奴的情況。這段經文以勸誡幫助需要經濟援助的貧窮弟兄開頭。
V. 36. 你不可向他取利息或增加,無論是金錢的利息,還是其他生活必需品的額外費用;卻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可以與你同住。
V. 37. 你借錢給他不可取利息,借糧食給他也不可為增加。
V. 38.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為要將迦南地賜給你們,作你們的神。因為應許之地是以色列人從神慈悲恩惠而來的禮物,所以他們在對待貧窮弟兄時,不可忘記仁慈和憐憫。
V. 39. 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裡貧窮,賣身給你,你不可強迫他作奴僕,不可待他如奴隸,也不可讓他做奴隸的勞動,
V. 40. 卻要待他如雇工,如寄居的,作為契約工人,他要與你同住,服事你直到禧年;
V. 41. 那時他就要離開你,他和他的兒女一同離開,歸回自己的宗族,歸回他祖宗的產業。這條條例補充了出埃及記 21:2-6,因為它將在兩種情況下生效:如果僕人還沒有與主人在一起七年,或者如果他已聲明願意與主人留下並已在耳上受了奴役的記號。
V. 42.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他們是神特別的產業;他們不可像奴隸一樣被賣。
V. 43. 你不可嚴酷地轄制他,如同對待真正的奴隸,卻要敬畏你的神。
V. 44. 你所擁有的奴僕和婢女,要從你們四圍的列國中買來;只有這些人可以被真正地奴役;你們要從他們那裡買奴僕和婢女。
V. 45. 此外,你們要從你們中間寄居的外邦人的兒女中買,也要從他們在你們地所生的家族中買;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可以被保留和對待為奴隸。
V. 46. 你們也要將他們留給你們的兒女作產業,作為產業繼承;他們要永遠作你們的奴僕,這僅適用於希伯來主人所擁有的外邦奴隸。但對於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你們不可彼此嚴酷地轄制。
V. 47. 若有寄居的或外來的在你那裡富裕,而與他同住的你的弟兄卻貧窮,非以色列人與以色列人貧窮的程度成正比地富裕起來,賣身給在你那裡的寄居者或外來者,或賣給寄居者家族的後裔,即非公民的移民後代;
V. 48. 他賣身之後,還可以贖回;他的弟兄中一人可以贖回他,以免他蒙受被外人奴役的恥辱;
V. 49. 他的伯叔或伯叔的兒子可以贖回他,或他家族中任何近親都可以贖回他;或者他若有能力,如果他能找到籌集資金的方法,他可以贖回自己。
V. 50. 他要與買他的人計算,從他賣身給他那年直到禧年;他賣身的價錢要照年數計算,要照雇工的期限計算。買價要除以他到下一個禧年還需服役的年數,他已經服役的時間要按雇工的價值計算,這筆金額要從總數中扣除。
V. 51. 若還有多年,他就要照年數從他被買的錢中歸還贖價,就是他到禧年為止,他的服務對主人所值的價值。
V. 52. 若離禧年只剩幾年,他就要與買他的人計算,照年數歸還贖價,這種情況下金額相對較小。
V. 53. 他要像每年雇用的工人一樣與他同住,主人應將他視為如此;那人不可在你眼前嚴酷地轄制他,以免百姓察覺:因為一旦這種待遇被知曉,政府就應採取行動。
V. 54. 他若不在此年限內贖回,他就要在禧年出去,他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
V. 55. 因為以色列人是我的僕人;他們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僕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因此,禧年成為全體百姓,特別是窮人和受壓迫者的自由和恩惠之年,也是從勞苦和苦役中得安息之年。在這方面,它是耶和華悅納之年的預表,在那一年,福音被傳給謙卑的人,傷心的人得到醫治,被擄的得到自由,被囚的得到釋放,這個時期本身就是神兒女將被接入為他們預備的完美永恆自由之日的預嚐,見以賽亞書 61:1-3;路加福音 4: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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