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馬太福音 第十九章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十九章

合和本 馬太福音 第19章

1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

2有許多人跟着他,他就在那裏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

3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4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5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7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8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9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10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11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12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13那時,有人帶着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14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5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

16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17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18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19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20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

21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2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23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24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

25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6耶穌看着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

27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

28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30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 馬太福音 第19章

馬太福音 19:1-2 論婚姻與離婚。最後離開加利利:v. 1.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約旦河外的猶太境內。v. 2. 有許多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裡醫治他們。加利利的恩典之日已盡。耶穌已完成了他為北方百姓所預定的一切。即使是最後一課,帶著其深刻的教訓,也只傳授給門徒。基督受難的時刻臨近了。他離開加利利,緩慢地經由比雷亞(Perea),沿著約旦河東岸,撒馬利亞和猶太的對面,進入猶太地區,其中包括前以東王國的大部分地區。他似乎在這個地區停留了一段時間,從事教導和醫治的事工,馬可福音 10:1。如同在加利利一樣,這裡也有許多人被他的名聲吸引;大批群眾跟隨他,無疑地,許多人將福音真理的種子領受在他們心中。

馬太福音 19:3 法利賽人的問題:v. 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他們的迫害並沒有因為耶穌故意轉身離開他們,甚至離開加利利而停止。他們自成一類,與那些沒有惡意跟隨耶穌的人不同。他們心中充滿苦毒和仇恨,再次設下陷阱,提出一個看似無辜的問題。他們想知道一個人是否可以「無論什麼緣故」休妻,也就是說,一個人是否可以隨意休妻,馬可福音 10:2。這是一個圈套問題,無論是肯定或否定的答案,都旨在為基督製造敵人。「他們意圖抓住他。如果他回答:不,他就會違背摩西;但如果他說:是,那麼他就會撕裂婚姻,使人們彼此離棄,國家充滿姦淫:他們因此會絆倒並抓住他。但他作為一位大師和主,撕裂了一切。」或者,其關聯可能是這樣:「當時猶太人中有兩個著名的神學和哲學學派,即沙邁學派和希列學派。關於離婚問題,沙邁學派主張,除非因淫亂,否則男人不能合法休妻。希列學派則教導,男人可以因許多其他原因休妻,當妻子在他眼中不蒙恩時,也就是說,當他看到任何其他更令他滿意的女人時。」

馬太福音 19:4-6 耶穌的回答:v. 4. 耶穌回答說:「難道你們沒有讀過,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v. 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嗎?v. 6. 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一如既往地發現情勢逆轉。基督在舊約真理上根基穩固。他們曾確信,這個困境無解,基督的任何回答都必然會引起冒犯。他以巧妙的諷刺,訴諸他們本應具備的摩西五經知識。那起初造人的,創造主,在亞當和夏娃是人類唯一代表的時候,造了兩種性別,男和女。他們由神結合在一起,構成了婚姻最完整意義上的典範,是一種不可解除的結合。那時,神親自說,藉著亞當的口說出,創世記 2:24;參創世記 1:27,因為婚姻是如此由神設立和預定的,所以人會斷絕先前將他與父母聯繫在一起的關係,即他在家庭中作為兒子的關係,並與妻子結合。這兩個先前分離且不同的人,藉著順從性本能,並受神的命令所控制,將在最親密、最強烈的關係中結合,即身體、肉體的合一。當婚姻以這種方式,順服神的自然律和成文律而締結時,當兩性之間有合一,靈魂與身體,同情、興趣和目的都恰當地合一時,他們就不能再,永遠不能再是兩個獨立的個體,而是在神眼中,他們是並將保持一體。神將他們結合在一起,如同耕犁前的牛,但不是沉重、負擔的軛,而是相互愛慕的軛,這將使他們樂意分擔共同生活不可避免的困難,男人承擔最重的負擔,妻子作為他忠實的幫手。人不可分開,這是他明確的聲明,無論是那些已經如此結合的人,認為破壞神聖的關係是輕而易舉的事,還是世上任何其他人,親戚、朋友、政府。在神面前,嚴格來說,沒有所謂的准許離婚。教會或政府只能陳述事實,由合格的證人證明,婚姻已被締約雙方之一或雙方故意破壞,無論是因姦淫或惡意遺棄;它不能准許破壞婚姻關係。注意:主在這裡所說的,代表了婚姻最初的、原始的狀態。他從未改變他的命令。只有兩個人,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應在聖潔的婚姻中結合;因為如果他希望男人休掉一個女人再娶另一個,他起初就會造更多的女人。婚姻是人們在適當時機進入的自然、合乎邏輯的關係。最初的兩個男性和女性個體,不僅僅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而是男性和女性,意思是他們註定並專為彼此而設。即使現在,在正常人身上,性本能的存在是神的創造;因為兩性並非任意或獨立於彼此而創造,而是為彼此而創造,彼此適合和適應,並應按照神的命令,在聖潔的婚姻中,即不可解除的結合中,實現他們的命運。「彷彿他說:你,男人,不可允許自己與妻子分離,因為創造男人者將你帶到女人身邊;而造你為女人者將你賜給男人作為幫手,並且不希望離婚。既然如此,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他將男人和妻子結合在一起,他使你成為男人,使你成為女人,並且藉著他的命令,男人和女人成為一體:因此,任何人都不可破壞神的這項命令,無論他的名字是摩西還是其他什麼;但這裡說:你若娶了我,那麼只有死亡才能使你我分離。如果你們彼此生氣和不和,那麼就再次和好,正如聖保羅所命令的,但離婚不應在你們中間。」

馬太福音 19:7-9 一個反對意見及其回答:v. 7. 他們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v. 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v. 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法利賽人所指的是申命記 24:1-4。但他們既不明白摩西的意圖,也不明白他的話語。摩西的目的是為了阻止普遍且輕易的離婚行為,並為婦女提供至少一些表面上的公正,藉由對猶太人中盛行的分離程序施加某些規則和限制,以期將聖潔婚姻的關係提升到更高的層次。另一個重點:摩西並沒有命令必須離婚。他只是做了適當的規定,以保障在丈夫堅持分離的情況下婦女的權益。「法利賽人似乎將摩西視為休妻行為的贊助者,而非旨在減輕其惡果的人。」「那是摩西關於休書的律法,猶太人濫用這條律法;娶妻又休妻,再娶他人,將娶妻和休妻的過程視同買賣馬匹。如果一個人娶了妻子,她不合他意,他就休了她;當他休了第一個妻子,第二個又不合他意(他後悔改變),他很快又想要另一個,或者又想要他的第一個妻子;這樣他們就增加了離婚的次數。摩西在那裡設置了一道障礙,禁止再娶第一個妻子;旨在防止輕易離婚;由於律法中的這項補充,許多人保留了他們的第一個妻子。」耶穌非常坦率地說明了摩西作為舊約神權政體的立法者,在神的啟示下納入這項規定的原因。他們的心硬,那種拒絕順服純潔和聖潔約束的心態,以及可能尋求以殘酷行為報復妻子的心態,使得這樣的規定是明智的。而且,這只是默許,而非命令。一般而言,允許最小的邪惡是危險的,儘管謹慎可能看似需要,因為這種允許很快可能被解釋為命令。主知道這種處理問題的方法將防止更大的邪惡。「因此,在民事政府中,在一個城市裡,常常有必要對一個惡棍的惡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不懲罰他,儘管嚴格來說,他應該被處死。但可能有充分的理由,以免在懲罰他時,二十個無辜的人會被牽連並遭受損害。因為你們是如此惡劣和絕望的惡棍;不能遵守神所命令的;那麼,為了不發生冒犯,也不讓你們殺害妻子,也不用毒藥除掉她們;因此摩西沒有命令,而是允許你們這樣做。那麼,摩西給你們那條律法,不是因為你們的公義、榮譽和虔誠,而是因為你們的心硬而容忍和默許的。這不是他命令的,而是摩西想:這個民族是一個驕傲和邪惡的民族,它可能會犯一個又一個的謀殺。如果他們拒絕遵守神的命令,就讓他們離婚,以免發生謀殺和毒害。誰不願意自願保留他的妻子,就讓他休妻,以免發生更糟糕的冒犯。」但從神設立聖潔婚姻和聖潔婚姻的原始狀態來看,這種情況是完全不符合的。就耶穌而言,他重複了在登山寶訓中,馬太福音 5:31-32 所作的宣告。凡因任何原因休妻,即棄絕妻子的,除了因婚姻不忠之外,在這種情況下,婚姻關係已經破裂,在神面前就是犯姦淫;同樣地,凡娶被休婦人的,即沒有聖經根據而離開丈夫的婦人,也是犯姦淫。

馬太福音 19:10-12 門徒的沮喪:v. 10. 門徒對他說:「人與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v. 11.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v. 12. 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基督時代的猶太人對婦女的看法很低,因此對婚姻的看法也很低。門徒也未能擺脫民族的觀念和偏見。他們以前從未聽過這樣的主題。他們說,如果人與妻子之間的關係是這樣,如果丈夫必須如此看重他的妻子,如果夫妻雙方都必須將婚姻關係視為不可解除,如果這種訴諸快速輕易離婚的做法既違背了神設立的原始秩序,也違背了他所啟示的旨意,那麼結婚就是不明智的。但基督糾正了他們錯誤的理解,並明確指出婚姻是正常成年人的正常狀態,只有那些身體和精神狀況使其不適合婚姻身體方面特有職責的人,才通常免於這條規則。有些人天生,從出生起,就無法締結婚姻。另一些人則因他人故意的殘害而變得無能、不育,就像東方太監的情況一樣。還有一些人故意強迫自己守貞,過著婚姻之外的生活,抑制自然慾望,以便能夠將他們全部的時間和生命奉獻給神的國度。但這三類人都是不正常的,即使是最後一類,除非是在宗教迫害或某些其他特殊原因的情況下,哥林多前書 7:26。基督在此既不命令也不推薦獨身,而是將這些人作為一個群體,歸為一類,並警告說,要領會他的話語,需要極大的屬靈和道德能力。天國的要求是至高無上的,但基督不期望任何人假裝一種他無法完全勝任的禁慾主義,因為那樣會廢棄藉由婚姻秩序繁衍人類的律法,而基督在他的整個宣告中都非常熱情地捍衛了這條律法。參哥林多前書 9:5-6。基督所描述的最後一種狀態,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比已婚狀態更可取,但這需要非凡的屬靈啟迪才能領會。

馬太福音 19:13 基督為小孩子祝福。v. 13. 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他按手在他們頭上禱告;門徒卻責備那些人。耶穌的事工絕不限於成年人。他最近才用一個小孩子來強調神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馬太福音 18:1-14。而且,那次小孩子也樂意順從他的慈愛舉動,馬可福音 9:36。他愛孩子也從馬太福音 21:15-16 中顯明出來,那裡小孩子們歌頌他。這次,母親們帶著她們的小孩子來見他。她們的要求,既是從她們的舉止,也是從她們可能說過的話語中表達出來的。她們希望耶穌按手在他們頭上,作為慈愛祝福的標誌。他為他們禱告,將是他們獻給神的一個合適的奉獻。母親們心中對小孩子們心中活著的信心毫無疑問,正如基督曾明確指出他們可以信他,馬太福音 18:3-6。所有否認和反駁這一點的嘗試,在這些陳述的簡潔和直接面前都將歸於虛無。理性不應支配聖經,而應在任何時候、任何事情上都受其引導。門徒們並沒有非常認真地將最近的教訓放在心上,或者他們很快就忘記了,因為他們以非常嚴厲的方式對小孩子們的母親說話,責備她們用瑣事打擾他們的夫子,並使他煩惱,他們認為夫子的心思正忙於更重要的事務,不應受到這種不受歡迎的打擾。人們也常以類似的藉口,不將他們所有的困難在禱告中呈獻給主。

馬太福音 19:14-15 基督的責備:v. 14.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v. 15. 於是按手在他們頭上,就離開那裡去了。耶穌對門徒的干預公開表示不悅。他說,讓他們去吧,不要打擾他們。干預孩子來到耶穌面前,就是阻礙自己通往救恩的道路。不要阻止他們來到我這裡。應當給予孩子們一切鼓勵,使他們能夠認識並愛他們的救主。因為天國是由像他們這樣的人組成的。孩子們自己,憑著他們對耶穌單純的信靠和信心,以及所有像他們這樣的人,所有擁有同樣信靠和信心精神的人,他們構成了神國的成員,他們真正屬於他的教會。他國度的一切恩惠都是他們的,甚至在很久以前,是的,正是因為他們尚未完全運用他們的理性。一個受洗的孩子對天堂的權利,與最成熟的基督徒一樣完全和完整。耶穌藉著外在表現他對小孩子們的感情,進一步強調了這一點。他按手在他們頭上祝福。他公開承認他們是屬他自己的。

馬太福音 19:16-19 財富的危險。v. 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v. 17.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沒有一個是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v. 18. 他說:「哪幾條?」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v. 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鄰舍如同自己。」傳道者以生動的方式介紹這個故事:看哪!基督正在比雷亞旅行,馬太在本章前幾節所記載的經歷可能經常重複。人們總是帶著各種事情來尋求基督的注意。這次,有一個人來了,一個官員,路加福音 18:18,可能是一個小會堂的富有的年輕官員,正如一些版本所暗示的。這是一個坦率、真誠、開放的心靈,厭倦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無休止的爭論,熱切地尋求真理。他現在已經多半確信他會在耶穌那裡找到真理。良善的夫子,他喊道,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為了引導他認識一切真理,耶穌首先處理他提出的問題。他想考驗他對自己請求的理解: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他並非要拒絕這個稱號不適用於他,而只適用於神,也不是僅僅作為一種禮貌的稱呼。「我」這個詞的重音和位置反而暗示:你知道你稱我為良善的,就是把我放在與神同等的地位上,而且是正確的嗎?因此,基督非但沒有拒絕這份榮譽,反而欣然接受這個詞,並強調其充分的含義和重要性。他現在進行第二次考驗;就你希望進入永生而言,你作為一個學派的官員,應該知道這些信息;你自己所教導的方式就是遵守律法。這個年輕人足夠真誠,但他和所有其他人一樣,天生就帶有同樣程度的自義。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提及神的律法,並宣講完全遵守每一條誡命。如果一個人因此眼目被開啟,並自由承認自己的不足和罪性,那麼就有機會認識救主,並對這位救贖主產生信心,這信心是唯一能帶人進入天堂的。兩個重要的事實:如果不是因為人的全然敗壞和他在屬靈事物上的盲目,他確實可以藉著遵守誡命進入天堂。完全遵守律法可以賺取永生,路加福音 10:28。遵守誡命也被要求基督徒作為成聖的操練。「誡命必須遵守,否則就沒有生命,只有死亡。因為即使信心,如果沒有愛,也就是遵守誡命,也算不得什麼,哥林多前書 13:2。因為基督,神的兒子,降世並受死,並非為了讓我們可以自由地不順從誡命,而是為了讓我們藉著他的幫助和扶持來遵守誡命。因此,正如所說:沒有信心的行為算不得什麼,同樣真實的是:沒有果子的信心也是徒然的。因為沒有信心的行為是偶像崇拜。沒有行為的信心是謊言,不是信心。」為了開啟這個年輕人的眼睛,他再次坦率地問:哪幾條?你指的是摩西的還是長老的?耶穌緩緩地背誦了十誡第二塊法版的主要誡命,將整塊法版的總結放在最後。他希望僅僅從別人嘴裡聽到這份清單,就能讓這個人思考、反省、將這些話應用到自己身上,並恰當地審視自己的心。但即使是最後一條誡命,也未能觸動他的良心。

馬太福音 19:20-22 考驗:v. 20.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v. 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以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v. 22. 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基督背誦第二塊法版,甚至沒有在這個年輕人自義的平靜中激起一絲漣漪。他沉浸在對自己的良好評價中,需要強烈的衝擊才能將他從自私中喚醒。就他而言,他感到滿意,認為自己從小就遵守了所有的誡命,按照法利賽人遵守字面而非精神的標準。於是基督就按他的話語來考驗他。如果他真的渴望在神的律法面前成為完全人,最重要的是,如果他想提供具體的證據證明他遵守了第二塊法版的總結,那麼就讓他將他所有財產變賣所得分給窮人,以此表明他愛他們如同自己。這是基督對這個年輕人的考驗。他知道他的心,並意識到他主要的過錯是他愛他的財物,不願犧牲。因為這在任何時候都是真實的:我們對神的愛必須超越一切。因此,如果為了神的國度,有必要為他犧牲所有世俗財產和生命本身,以使我們的門徒身份完美,那麼如果我們真誠地宣稱自己是基督徒,就只有一個答案:無條件的同意。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年輕人,就像他之後的成千上萬人一樣,「憂憂愁愁地走了」,深感悲傷和沮喪,馬可福音 10:22。那個十字架,甚至不包括個人苦難、身體痛苦,對他來說也太多了。他證明自己不適合做耶穌的跟隨者。他愛他的財物勝過愛他的主。愛錢財的荊棘侵蝕了他心靈的肥沃土壤,扼殺了原本充滿希望的道種;一個可愛、原本高貴的本性,卻為了區區幾塊錢而失落。

馬太福音 19:23-26 教訓:v. 23.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v. 24.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v. 25. 門徒聽見這話,就極其希奇,說:「這樣誰能得救呢?」v. 26.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那個富有的年輕人的事件也給耶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一如既往地將他從這件事中得到的教訓應用於他的門徒。他鄭重地宣告了一個深刻而嚴峻的真理。就財主而言,他很難進入天國。財富本身並不是神聖生命中的障礙,但擁有財富卻伴隨著最大的危險,因為它會誘使人將信任放在會朽壞的財物上,馬可福音 10:24;提摩太前書 6:9。基督使用一個東方比喻,強烈地表達他希望給門徒留下的真理。駱駝穿過針眼的比喻是東方諺語,用來形容極其困難的事情。那些信賴財富的人也是如此。要進入天國,一個人必須完全棄絕這個世界。門徒們帶著越來越大的驚愕聽著夫子的話。這句話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巨大的衝擊。在這種情況下,得救的機會確實渺茫,因為每個人的心中都愛著世上的一些東西。但耶穌溫和地、仔細地觀察了他們很久。他最後的話應該深深地印在他們心中。在人,在單純的人類,這是不能的;他們無法憑藉自己的理性和力量,將他們的心從世上的事物中抽離。但在神凡事都能,儘管在人看來似乎絕不可能。所有在人看來不可能的事,所有在人能力範圍內不可能的事:救恩的成就,救贖的獲得,天堂榮耀的取得,所有這些事都已藉著神在耶穌基督裡並透過耶穌基督而成為可能。神有能力改變和更新罪人,將他們的心從所有世俗事物中抽離,讓他們完全歸向他。

馬太福音 19:27 使徒的獎賞。彼得的問題:v. 27. 彼得就回答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彼得向耶穌提出這個問題時,語氣中可能帶有一絲傲慢和自滿。他聽到了耶穌對那個年輕人的要求,也聽到了如果他願意變賣所有財物,就會在天上有財寶的應許。因此彼得的結論是合理的:我們已經這樣做了,我們已經撇下了一切,我們所擁有的一切財物;那麼後續的應許是否適用於我們呢?這個問題的假設是:那麼我們的獎賞會是什麼呢?如果這就是你所要求的一切,我們當然有權得到天上的財寶。

馬太福音 19:28 答案:v. 28.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到了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耶穌在此沒有再次解釋門徒身份包含什麼;他只是作了一個陳述,一個關於未來的預言。在復興的時候,在審判日世界的新生中,當天國最終完成,當榮耀的國度開始時,當人子自己坐在他的寶座上,以公義審判世界時,那時使徒們將坐在十二個寶座上,並參與基督對所有信靠基督的人,即事實上的十二個支派,亞伯拉罕真正的子孫,施行公義和權柄。

馬太福音 19:29-30 對所有基督徒的應用:v. 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妻子、兒女、田地的,都必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v. 30.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耶穌以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詳細列舉了通常會吸引世人情感的人和財物。這段話語更強調了捨己,這是基督的要求。為了基督的緣故,並在承認他的名時,一切其他事物都必須樂意放棄和犧牲,毫無遺憾,即使這意味著斷絕所有世俗的關係。他的憐憫獎賞將會更大。他們將從他那裡得到豐盛的回報。不僅所有事物的價值都將以最豐富的方式恢復,而且作為所有憐憫獎賞的高潮,還將包括永生。所有這些都是為了那些為基督的緣故受苦和捨己,為他承擔羞辱並推進他的國度的人。但主也為那些傾向於自滿和為自己的行為驕傲的人發出警告。早或晚的呼召對一個人在審判中的地位沒有影響。但那些想依賴自己的行為,並打算在末日以此作為配得天堂福樂的理由的人,他們否認了救主的恩惠和代贖之功,將在天國中找不到位置。然而,所有只想藉著恩惠得救的貧窮罪人,都將在天上的居所中找到為他們預備的位置。總結:基督教導婚姻與離婚的功課,祝福小孩子,指出信賴財富的危險,並向使徒和所有基督徒保證他們在天上的恩惠獎賞。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