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馬太福音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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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合和本 馬太福音 第20章

1「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

2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

3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

4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

5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

6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裏,就問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裏閒站呢?』

7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

8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

9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

10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

11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

12『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

13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

14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

15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

16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

17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

18「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

19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

20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

21耶穌說:「你要甚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22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說:「我們能。」

23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24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

25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26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27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28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29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極多的人跟隨他。

30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着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31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着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32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做甚麼?」

33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

34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 馬太福音 第20章

馬太福音 20:1 葡萄園工人的比喻。v. 1. 因為天國好像一個家主,清早出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這個比喻常被稱為「時辰的比喻」,因為工作日的長度是耶穌所講故事教訓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他之前一直在討論那些堅定承認他名的人將獲得的憐憫獎賞,但也加了一句警告,不要愚蠢地依賴個人在神面前的功德,因為這有失去獎賞的危險。他的教會,呈現在世人面前,其工作在世人面前並為他們的救恩而進行,就像一個家主,可以是家父或莊園的經理。這樣的人幾乎每天清晨都會出去雇人,以免成熟的果實因缺乏採摘者而腐爛。在任何國家,收穫季節前夕,類似的情況屢見不鮮。

馬太福音 20:2-7 雇工:v. 2. 和工人講定一天一個銀幣,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v. 3. 約在上午九點鐘出去,看見市上還有別人閒站著,v. 4. 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就去了。v. 5. 約在中午十二點和下午三點鐘又出去,也是這樣做。v. 6. 約在下午五點鐘出去,看見還有別人閒站著,就問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v. 7. 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得的,你們必得著。」有些工人在清晨就被他找到了,他雇了他們,他們就能立刻開始工作,猶太人的工作日是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六點。請注意:「雇」這個詞在比喻中被強調,因為它的重點也在於指出在神的國度裡積極投入工作的必要性。家主以一天一個銀幣雇了這些工人;這是當時的日常工資,大約相當於美國的十五美分,看起來很少,直到我們考慮到當時的貨幣價值比現在大得多。羅馬士兵的工資甚至更少。家主和工人就一個銀幣達成協議;他提出這個數額,他們也同意了,因此這份契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既然他們受雇於他,他就打發他們去他的葡萄園。三個小時後,家主又出去了,大約是上午九點。在市集廣場,也就是鎮中心的公共廣場,失業的工人們聚集在那裡等待雇主雇他們,他發現還有其他人閒站著。在雇這些人時,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錢幣或數額,他的承諾只是他會對他們做正確和公正的事;他會給他們他認為公平的工資。他說:「你們也去。」他在一天開始時已經雇了相當多的人,但他可以更有效地利用更多的人。這些人同意了條件,就去葡萄園工作了。在中午十二點和下午三點鐘,同樣的過程重複了一遍,以同樣的方式達成了同樣的契約。但當天最後一次雇工之行尤其值得注意。那是下午五點,當時很明顯手頭的工作必須在當晚完成,而且足夠多的願意動手的人可能能夠完成這項任務。於是主人再次前往市集廣場。在那裡他發現還有其他人耐心地站著。他們沒有工作,他們想要工作卻無法得到。他以最快的速度打發他們進他的葡萄園:「你們也去,儘管已經這麼晚了。」他沒有指定任何獎賞,任何工資。意願和速度是必不可少的。

馬太福音 20:8-12 傍晚結算:v. 8. 到了晚上,葡萄園的主人對管家說:「叫工人來,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給他們工錢。」v. 9. 約在下午五點鐘雇的工人來了,每人領了一個銀幣。v. 10. 及至先來的,他們以為必多得,誰知他們也各領了一個銀幣。v. 11. 他們領了,就埋怨家主說:v. 12. 「這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這些整天勞苦受熱的一樣嗎?」下午六點到了,主人吩咐工頭或管家(其中一項職責是支付工資)叫工人來,給他們發工錢。支付的順序很重要:他應該從那些只工作了一小時的人開始;從最後一個開始,一直到最先來的。每個人都應該領到全部工資,就是家主向管家指示的數額。一個非常重要的點:按照慣例,受雇時間的長短決定工資的數額;只工作幾個小時的日工比工作一整天的人領得少。但是,當那些約在下午五點鐘雇的工人來了,他們每人領了一個銀幣,就好像他們工作了一整天一樣。顯然,這是一個自由的恩賜或禮物,無論其他工人是否認為主人奢侈和愚蠢。但是他們看到這種慷慨,卻得出了一個錯誤的結論。當最先來的工人,就是早上按正規契約雇來的那些人,他們熱切地期望得到比其他人更多的錢。令他們大失所望的是,只有早上契約中規定的錢發下來了:他們也每人領了一個銀幣。現在他們收下了錢,但他們立刻開始並繼續表達他們的不滿。他們埋怨莊園的經理或主人。他們的抱怨表達得非常出色,他們對下午五點鐘雇的工人表示輕蔑。他們說,這些後來的只工作了一小時,他們只花了這麼點時間,根本沒做什麼值得一提的事,你竟叫他們和我們這些被迫承受一天工作重擔,還要忍受中午酷熱的人一樣嗎?下午晚些時候的一小時與之相比算什麼?然而他們的工資卻一樣?這個比喻的這部分應用到基督國度的工作上並不難。它教導我們既要避免嫉妒,也要將榮耀歸給主所尊榮的人。「凡擁有耶穌恩賜並知道我們在基督裡都是平等的,他就會樂意地工作,儘管他在世上這短暫的時間裡,可能處於比其他人更卑微的地位和職位。因為在那裡,外部生活會有所不同,一個人擁有許多,另一個人擁有很少;一個人是主人,另一個人是僕人。這不會困擾基督徒,他會說:奉神的名,在地上不會有其他方式;儘管我的職位比家主或女主人更困難;儘管我不如王子、國王或皇帝那樣有權勢;但我不會為此抱怨,而是樂意地留在我的職位上,直到神以不同的方式對待我,也讓我成為主人或女主人。同時,我以此事實安慰自己,我知道無論皇帝還是國王,都沒有另一個基督,也沒有比我更多的基督。」至於將平等的恩惠獎賞賜給所有信徒,所有國度的成員,在神面前,不應指望更多的善工,好像它們能在神眼中賺取什麼。「所有靠行為稱義的聖徒必然有這種驕傲,他們對神的恩惠一無所知,相信他們所能做和所行的都是自己的,並且主不會根據他的良善來判斷,而是根據他們工作的分量和重要性。但凡是領悟到恩惠意義的人,如果神對小事和大事給予同樣的獎賞,他就不會感到驚訝。」

馬太福音 20:13-16 主人的回答:v. 13. 家主回答他們中間的一人說:「朋友,我沒有虧負你,你不是和我講定一個銀幣嗎?v. 14. 拿你的走吧!我願給這後來的和給你一樣。v. 15. 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做好人,你就眼紅嗎?」v. 16. 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主人從所有抱怨者中選出一個人來回答,這使他的應用更具說服力。他稱他為「朋友」,或「同伴」、「同志」、「夥計」,「我的好夥計」、「我親愛的鄰居」,將尊重與責備結合在一起。對家主不能有任何不公正的指控。這個人已經收到了明確契約規定的工資,他自己也自願同意了。他的工作結束了,他的報酬也收到了。他應該做的是拿錢走人,而不是製造不愉快的場面。主人也回答了提出的異議。他樂意,他明確的意願是,給最後來的工人,就是最晚來的那個,一份與他實際契約給第一個工人一樣多的自由禮物。他挑戰任何人干涉他花錢方式的權利。而且,僅僅因為他給了一組工人禮物,並不意味著他有義務對其他人也做同樣的事情。當涉及到禮物、贈品和恩惠時,就沒有功德和獎賞的問題。一個愚蠢的、未經授權的要求會使人失去所有考慮的價值。這只能歸因於惡意、嫉妒和羨慕,這表現在陰沉、不友善的眼神中,一個人對主人的良善,對超出情況要求的慷慨感到不滿。因此,耶穌重複了這個故事的教訓,馬太福音 19:30:「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那些堅持在統治者審判前承認自己的工作和功德的人,會發現它們對於獲得第一名來說是遠遠不夠的。相反,這種要求會導致一個人在神的國度裡成為最卑微和最後的,並有永遠失喪的危險。基督在這裡展示了神的國度中特有的、獨特的公義。在世俗事務中,一個人所成就和應得的,都會作為公正的獎賞歸於他。但神的國度的習俗是不同的。每當提出一個人如何在神面前稱義並得救的問題時,唯獨神的恩惠決定一切。他按照他恩惠的旨意分配他國度的恩賜,而不是按照自然的配得或不配。的確,那些被召入國度的人之間存在差異。有些人承受了白天的酷熱和重擔,一生辛勤勞作,在所有善工上都勤奮,為了基督的名捨棄和否認了許多事物。另一些人則在晚年才歸信,他們生命的大部分時間都追逐世俗的虛妄夢想。在他們生命的黃昏,他們聽見並聽從了耶穌的呼召,只剩下很少的時間來在善工中顯明他們的信心。但就他們與神的關係而言,他們與前者處於同一水平。這兩組人都是唯獨因信稱義。如果那些最先來的工人中有人自傲,自負地指著他們的善工,指著他們在基督外在的國度中成功勞作的事實,並對神對卑微者的良善和憐憫感到不滿,他們就無法在憐憫的教會中保持自己的地位。不願像稅吏和罪人,像十字架上的強盜一樣得救,他們就完全失去了他們的救恩;他們自招定罪。這個葡萄園工人的比喻和主對他國度的呼召,一直被認為是一個嚴肅而深刻的教訓,這是理所當然的。但這個故事中既有充滿愛的安慰,也有嚴肅的警告。「這福音是關於那些認為自己在神面前是第一或最後的人;因此它打擊了那些非常優秀的人,甚至嚇壞了最偉大的聖徒。因此基督也將它擺在使徒面前。因為在這裡,有些人可能在世人眼中是貧窮、軟弱、受鄙視的,甚至為了神而受苦,沒有證據表明他有什麼了不起,但在他心裡卻秘密地充滿了自負,相信自己在神面前是第一,正因為如此,他卻是最後的。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如此膽怯和害羞,以至於他相信自己在神面前是最後的,儘管在世人面前他有金錢、榮譽和財產,但他卻因著他的溫順而成為第一。」福音的呼召:「從『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這節經文,許多愛管閒事的人得出各種不合適也不屬神的想法,他們循著這樣的思路:神所揀選的人將無需恩典的媒介就能得救;反之,神沒有揀選的人,無論他做什麼,無論他多麼虔誠和有信心,他仍然註定要跌倒,無法得救;因此我將順其自然。如果我會得救,那將是沒有我的干預;如果不會,我所做的一切和嘗試都是徒勞的。從這些不敬虔的想法中會產生怎樣不合時宜、自以為是的人,每個人都可以自己想清楚。現在,在主顯節那天,當我們談到彌迦先知的那節經文時,已經充分表明,這樣的想法應該像魔鬼本身一樣被避開,並且應該選擇一種不同的方式來學習和思考神的旨意;也就是說,我們不應該在神的榮耀和他的揀選(**Versehung**,護理/預備)中打擾他,因為在那裡他是不可理解的。而且一個人不可能不被這些想法冒犯,要麼陷入絕望,要麼變得完全不敬虔和膽大妄為。」「但凡想正確認識神和他的旨意的人,都應該走正確的道路,這樣他就不會被冒犯,反而會得到改善。正確的道路是主基督,當他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那麼,凡想正確認識父並來到他面前的人,讓他先來到基督面前,並認識他,即如此:基督是神的兒子,是全能、永恆的神。但神的兒子做了什麼?他為我們的緣故成為人,他服從律法,以便將我們從律法中救贖出來,他讓自己被釘在十字架上並死在十字架上,以便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他從死裡復活,以便藉著他的復活,進入永生,並幫助我們戰勝永死;他坐在神的右邊,以便為我們代求,並賜給我們聖靈,藉著聖靈我們可以被管理、引導和保守,抵禦魔鬼的一切試探和暗示。這就是正確認識基督。那麼,當這種認識在心中良好而堅定時,就開始升到天上,並這樣思考:既然神的兒子為人類的緣故做了這些事,那麼神的內心對我們人類的態度會是怎樣的呢,因為他的兒子是出於父的旨意和命令這樣做的?當然,你自己的理性必須迫使你說:既然神為我們的緣故賜下了他的獨生子,並為我們的緣故沒有愛惜他,他當然不可能對我們有任何惡意。他並不希望我們失喪,因為他尋求並使用最高的恩典的媒介來幫助我們獲得生命。這樣我們就可以以正確的方式來到神面前,正如基督自己所教導的,約翰福音 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只要將這些想法與從另一種觀點產生的其他想法進行比較,你就會發現其他想法是令人不快的魔鬼的想法,藉著這些想法,一個人必然會被冒犯,要麼絕望,要麼變得大膽和不敬虔,因為他不能從神那裡期待任何好處。」「有些人為自己得出其他想法,並這樣解釋這些話:『被召的人多』,也就是說,神將他的恩惠賜給許多人;『選上的人少』,也就是說,他將這恩惠只賜給少數人,因為只有少數人得救。這完全是一種邪惡的理解,因為如果一個人這樣思考和相信神,他怎麼可能不成為神的敵人呢,因為他的旨意缺失是我們沒有全部得救的原因?但只要將這種觀點與另一種觀點進行比較,後者是在人們首先認識主基督的地方發現的,就會發現這些都是魔鬼的褻瀆。因此,這節經文有著完全不同的意義:『被召的人多』等等。因為福音的傳講是普遍的,公開給所有願意聽和接受的人;正因為如此,神才如此普遍和公開地傳講福音,以便每個人都應該聽、相信和接受它,並因此得救。但事情是怎樣發展的呢?正如福音中所說:『選上的人少』,也就是說,很少有人對福音採取一種讓神喜悅的態度。因為有些人聽了,卻不注意;另一些人聽了卻不堅定地持守,也不願為此犧牲或受苦;有些人聽了,卻更喜歡金錢、財物和世俗的慾望。但這不討神的喜悅,他也不要這樣的人。這就是基督所說的『沒有被選上』,也就是說,沒有表現出讓神喜悅的行為。但那些被選上並討神喜悅的人,是那些殷勤聽福音、相信基督、在善工中顯明他們的信心,並為此忍受他們必須忍受的一切的人。」「這種理解是正確的理解,它不會冒犯任何人,反而會改善人們,使他們思考:很好,既然我應該討神的喜悅並被他揀選,那麼我帶著惡劣的良心生活,犯罪違背神的誡命,而不阻止罪惡,這是不對的;但我必須去聽道,向神祈求他的聖靈,不讓神的話語離開我的心,抵禦魔鬼和他的暗示,並祈求保護、忍耐和幫助;這樣,結果就是傑出的基督徒。另一方面,那些相信神吝嗇救恩給某些人的人,要麼變得絕望,要麼變得自以為是和不敬虔,像野獸一樣生活,並認為:我是否得救都已註定;我為什麼要傷害自己呢?不,不是這樣;你有命令,你應當聽神的話語並相信基督是你的救主,他已經為你的罪付了代價。記住這個命令,並遵行它。如果你發現自己沒有信心,或信心軟弱,向神祈求他的聖靈,不要懷疑基督是你的救主,如果你相信他,也就是說,如果你在他裡面得到安慰,你就會藉著他得救。願我們親愛的主耶穌基督將這一切賜給我們所有人!阿們。」

馬太福音 20:17-19 基督再次預言他的受難。馬太福音 20:17-19 v. 17.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在路上對他們說:v. 18.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v. 19. 又要把他交給外邦人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這是基督第三次預言他的受難。第一次他只是籠統地說他將受許多苦,馬太福音 16:21。第二次預言提到了他的被出賣和被交在人手裡,馬太福音 17:22。在這裡,受難的細節被一一列舉;在這裡,那些將對他施以殘暴行為的人被點名。耶穌堅定地朝耶路撒冷走去。這段旅程花了一些時間,但他從未動搖。他曾與他的朋友馬利亞、馬大和拉撒路在伯大尼,約翰福音 11:38-44。然後他暫時退到以法蓮,靠近伯特利,約翰福音 11:54。他現在準備與他的門徒一起去耶路撒冷過逾越節,門徒們感到驚訝和害怕,馬可福音 10:32。因此,耶穌努力讓他們明白他即將受難的必要性,正如先知的話語所說。他單獨帶了十二個門徒,以便完全不受打擾,然後他做了這第三次宣告。他們正上耶路撒冷去,這座猶太人的聖城,不僅因為它坐落在山上,高於周圍的鄉村,也因為在以色列人眼中,它是世界上最崇高、最莊嚴的城市。他點名了那些將執行這可憎計劃的人,就是祭司長和文士。他說明了將如何執行:他將被判死罪。但死刑不會由這些兇手執行,因為外邦人,外邦士兵,將會戲弄、鞭打並將他釘在十字架上。然而,儘管如此,他最終將會得勝。他將在第三日復活。他是無所不知的神的兒子,他自己就是真神,他甘願走向苦難和死亡。這個事實賦予了他救贖工作巨大的價值。

馬太福音 20:20-21 西庇太兒子的請求。v. 20. 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v. 21. 耶穌說:「你要什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和約翰是耶穌最早的門徒之一,馬太福音 4:21-22。在他們門徒生涯的早期,他們並沒有以約翰晚年最突出的耐心和仁慈為特徵。他們兩人都言行衝動,馬可福音 3:17。他們母親的名字是馬利亞·撒羅米,是耶穌母親馬利亞的姊妹,約翰福音 19:25;路加福音 8:2-3;路加福音 23:55。她屬於那群服事主的婦女門徒。她可能聽過耶穌對十二門徒的應許,馬太福音 19:28,並得出結論,她的兒子們與耶穌的親戚關係,以及他們被主特別關注的事實,足以支持她大膽的請求。而她的兒子們,當時還幾乎沒有意識到真正門徒身份的意義,熱切地接受了這個想法,支持了他們母親的懇求。她對她的請求非常堅持;她跪在耶穌腳前,懇切地祈求,像婦女一樣,在說出願望之前就尋求實現。耶穌問她想要什麼,她說她希望她的兒子們在彌賽亞的國度中佔據最高的榮譽位置,因為統治者右邊和左邊的座位就是這樣被看待的。正如路德所說:「肉體總是尋求在被釘十字架之前得到榮耀;在被貶低之前得到高舉。」

馬太福音 20:22-23 耶穌的回答:v. 22.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將要受的洗,你們能受嗎?」他們說:「我們能。」v. 23. 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必要受;只是坐在我的右邊和左邊,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我父所預備的人。」這類事件一定讓耶穌的耐心受到了極大的考驗,但他在溫柔中試圖糾正他們對彌賽亞國度的肉體觀念,指出他們所尋求的榮譽所包含的意義。他轉向兒子們,坦率地告訴他們,他們對基督未來國度的概念完全錯誤,他們的請求清楚地表明他們對國度的屬靈性質一無所知。此外,他們無視其他門徒可能提出的要求,這其中包含著極大的傲慢自私。他試圖讓他們看清自己的愚蠢,問他們是否相信自己能夠分擔他將按照神的救贖計劃所遭遇的命運,他們是否能喝他必須喝的苦杯,那充滿苦難、憤怒和定罪的杯,馬太福音 26:39-42,他們是否能承受那將在他最後的受難中降臨在他身上的血的洗禮。他們沒有仔細考慮這個前景,而是立刻給了他堅決的回答,聲稱他們有能力分擔他的受難。多麼奇怪的盲目!他們不知道自己承擔了什麼。耶穌緩慢、悲傷而深刻地揭開了未來的面紗,預言他們將以他自己的方式受苦。「與十字架苦難相關的重大問題,不是人類的英雄主義,也不是忍耐的能力,而是內在的、神聖的、聖潔的預備。當時這兩個門徒還無法區分這一點。因此,主拒絕了他們以第一種意義分擔他的苦難;同時他指向了他們將以更高、唯一真實的意義分擔苦難的時期。因此,基督的回答必須被視為一種糾正,其中包含承認他們被召與他一同受苦;他們目前在屬靈意義上無法分擔他的苦難這一事實,以一種肯定的形式恩慈地呈現出來,即這樣做的時間將會到來。」然而,至於應允他們的請求,他無法給予他們滿足,無法應允他們的請求。這不是一個此時可以隨意決定的事情,而是屬於父的安排。他的回答並不意味著父擁有他,即子,所不具備的權柄。他只是想讓他們明白,他不會像世俗統治者那樣濫用他的權力,隨意和憑喜好賜予榮譽和權力職位,而是父從永恆就為那些他藉著恩惠揀選得救的人,預備了他的兒子未來榮耀和統治的一部分。這對所有門徒都是如此。他們必須先與基督一同受苦;這是通往榮耀的道路。但他們絕不能藉著今生的苦難賺取天堂的榮耀。那是神在基督耶穌裡賜給屬於他之人的自由恩賜。

馬太福音 20:24-28 謙卑的功課:

V. 24. 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 V. 25. 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V. 26.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V. 27. 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V. 28.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門徒們仍然非常人性化。因此,他們的心中充滿了與西庇太的兩個兒子相同的野心和嫉妒,他們對雅各和約翰感到極度興奮和惱怒。這兩個人差點就得到了他們每個人都暗自渴望的東西。耶穌不得不平息他們激動的心情。在基督的教會和祂的門徒中,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領袖與僕人的關係,與任何世俗政府的關係都截然不同。一般而言,人民的統治者習慣於轄制他們的臣民,世上的偉人則對他們權力下的人施加暴政。耶穌國度裡的法則恰恰相反,在耶穌的門徒中並非如此。祂談論的是事情應有的狀態,是我們期望在基督徒中看到的狀態。透過服事而來的偉大,是基督唯一認可的偉大標準。如果一個人有野心在弟兄中間在基督面前為大,他一生的目標就應該是作其他人的用人;如果他想被視為第一,他就應該,從字面上和最好的意義上說,成為其他人的僕人。無私的服事,不抱怨的服務,是基督面前真正偉大的標誌。在人面前追求榮譽和榮耀,與祂一生所展現的精神絲毫不符。因為祂自己,憑藉祂的神性,擁有掌管一切受造物的權柄,有權要求所有人服事祂,卻沒有使用這權柄,反而將一生獻給服事。祂的一生都是為了所有人的益處而服事,最終以那既最奧秘又最榮耀的巨大犧牲達到頂峰:祂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整個世界都被賣到撒但、死亡和地獄的權勢之下,地上沒有救恩。所有人都註定要永遠被這奴役的枷鎖捆綁。但基督來了,祂捨了自己的生命代替他們,從而將所有人都從仇敵的權勢中贖回和救贖出來。面對這樣的犧牲,基督的任何追隨者除了努力追求同樣的謙卑、同樣無私服事的精神之外,肯定別無選擇。而牧師,作為耶穌和祂教會的特別僕人,將欣然效法他們偉大元首的榜樣。「因此,我的職責以及每一位傳道人和牧師的職責,並不在於轄制,而在於我服事你們所有人,使你們認識神,受洗,擁有神真實的話語,並最終得救,而不是冒險承擔世俗的政府,那是君王、領主、市長和法官應當設立和負責的。我的職責只是一種服事,我應該免費無償地給予每個人,不求金錢、財物、榮譽或任何其他東西。但是,如果我這樣做了,那麼你們就有義務支持我。因為既然我應該傳道並以此服事你們,我就不能同時為自己提供食物;因此你們有義務支持我,而且是完全無償的,因為聖保羅說,服事祭壇的人,就當靠祭壇為生。」

馬太福音 20:29-31 醫治兩個瞎子。馬太福音 20:29-34 呼求:

V. 29. 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許多人跟隨他。 V. 30. 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V. 31. 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耶穌沒有直接前往耶路撒冷,而是取道耶利哥,藉此獲得了進一步施行救恩的恩惠和這雙重神蹟的機會。因為馬太在這裡將兩個醫治的記載合併為一個簡短的敘述。耶穌無疑是從同一個城門,即東門進出城。當祂進城時,有一個瞎子坐在城門附近(路加福音 18:35-43)。這個神蹟在耶穌停留期間傳開了,因此鼓勵了瞎子巴底買(馬可福音 10:46-52),他用同樣有效的話語懇求得見光明,就像他那位同病相憐的人一樣。被撒該的歸信和耶穌在城裡的教導所吸引,一大群人跟隨祂。在這兩種情況下,經過的人群的喧囂和呼喊都讓瞎眼的乞丐得知主的經過。他們的懇求是出於對救主的正確和救恩的認識。他們認出並承認祂是大衛的子孫,是所應許的彌賽亞,祂憑著祂的憐憫可以醫治他們。他們只懇求憐憫,他們因自己的罪而感到不配,他們意識到在遠超乎他們之上的祂面前懇求憐憫的必要性。按照通常的做法,許多群眾嚴厲地命令他們閉嘴,因為無助的殘疾人被視為麻煩,並因此受到無情的嚴厲對待。但他們加倍努力地發出求憐憫和幫助的呼喊。

馬太福音 20:32-34 醫治:

V. 32. 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你們要我為你們做什麼?」 V. 33. 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 V. 34. 耶穌就動了慈心,摸他們的眼睛;他們的眼睛立刻看見,他們就跟從了祂。

耶穌對瞎子們的關心立刻改變了群眾的態度,許多人現在都主動提供幫助。信心的呼喊觸動了主的心,他們回答祂的問題時對祂神聖能力的承認,他們懇切地祈求眼睛得開,使祂動了深切的慈心。祂摸了他們的眼睛,在祂神蹟般的觸摸下,他們的視力立刻恢復了。拿撒勒的耶穌,祂藉著祂的受苦和死亡,將所有人的靈魂從永遠的沉淪中拯救出來,祂也對那些信靠祂的人的身體上的困苦和疾病深感憐憫。

總結:基督藉著工錢的比喻教導恩惠的賞賜的意義,更詳細地預言祂的受難,給祂的門徒一個關於真正謙卑的功課,並醫治了兩個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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