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
2「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3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4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
5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裏去;一個做買賣去;
6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7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
8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9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10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11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12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
13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14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15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着耶穌的話陷害他,
16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
17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18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甚麼試探我?
19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
20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
21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
22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他走了。
23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
24「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5從前,在我們這裏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
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
27末後,婦人也死了。
28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
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
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31論到死人復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
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33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他的教訓。
34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
35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
36「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
37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39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40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41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
42「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43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
44主對我主說: 你坐在我的右邊, 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45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46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 馬太福音 第22章
馬太福音 22:1-4 婚宴的比喻。v. 1.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v. 2. 「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v. 3. 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v. 4. 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去告訴那些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公牛和肥畜都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這生動地描述了東方婚宴的精心準備,旨在闡明神國度中的道德教訓。因為基督講述祂的比喻總有明確的目的,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為了教導成為祂偉大國度成員的適當資格。「首先要明白,天國是我們主基督的國度,其中有神的話語和信心。在這個國度裡,我們在盼望中擁有生命,並且根據神的話語和信心,潔淨了罪,脫離了死亡和地獄,儘管我們仍然被這舊的軀殼和懶惰的肉體所阻礙。軀殼尚未脫落,肉體尚未除去;這一切都還待完成,那時我們將只有生命、公義和救恩。」就其外在形式,就其在這個世界上的顯現而言,這個國度好比一個大君王,一位強大的統治者,為他的兒子預備婚宴。這樣的婚禮慶典並非一兩個小時的事,而是常常持續數日(士師記 14:17)。在指定的時間,僕人被派出去,向那些已收到邀請的人,可能是王國中的王子、富人和有權勢的人,宣布這個事實。這第二次的邀請似乎與東方習俗完全吻合(以斯帖記 6:14)。結果,無論是出於共同的同意還是個人的卑劣,都是斷然拒絕。但王很有耐心。他派了其他僕人,帶著更緊急的信息去請那些被邀請的客人。他們被告知確切的話語,以讚美筵席,激發對其提供的渴望。被邀請的客人應該被告知,午餐,即慶典開始的餐點,現在已經完全為他們準備好了。公牛和肥羊已經宰殺烹煮,餐桌上常見的美味佳餚一樣不缺。王的財富在努力榮耀自己和客人方面,沒有遺漏任何細節。
馬太福音 22:5-7 拒絕:v. 5. 「那些人卻不理會,各走各的路:一個到自己的田裡去,一個做自己的買賣去。v. 6. 其餘的拿住王的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v. 7. 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這是一個蓄意的傲慢和侮辱的案例。他們對緊急的召喚漠不關心,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完全不予理會。他們轉身去忙自己的私事,地主去他的農場,商人去他的店鋪。但少數被邀請的客人不滿足於僅僅以這種方式表達他們對王的不滿和對婚宴的輕蔑。他們把怨恨發洩在使者身上。他們抓住使者,對他們百般侮辱,最後殺害了他們。這些是公開叛亂的行為,自然會引發戰爭。王深感憤怒,於是發兵懲罰這些兇手,以牙還牙地奪去他們的生命,並燒毀他們的城鎮。拒絕來赴婚宴,加上對僕人的暴力行為,構成了嚴重的悖逆行為,理應受到這樣的懲罰。
馬太福音 22:8-10 新客人:v. 8. 「於是對僕人說:『筵席已經預備好了,只是所召的人不配。v. 9. 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去,凡遇見的,都請他們來赴席。』v. 10. 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無論好歹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那時,當僕人未能說服原先的客人赴席的報告傳來時。時間緊迫;需要極大的速度。所以他們應該到岔路口去,到道路交匯的地方,無論是四通八達的十字路口,還是靠近城門、各方道路匯合的地方。無論哪種情況,很快就會有許多人經過,找到客人的機會就會大得多。僕人不必費心仔細挑選,尤其是在國籍方面:不配的客人應該盡快被其他人取代,無論他們找到誰。僕人確實照字面意思執行了命令。他們出去到街上和路上,把所有找到的人,無論好壞,都召聚了來,赴宴的人就坐滿了。缺少婚禮禮服:v. 11. 「王進來觀看賓客,看見那裡有一個人沒有穿禮服,v. 12. 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v. 13. 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v. 14.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王自然對他的計畫成功感到高興,一旦客人入座,婚宴開始,他就進來歡迎大家。但在穿梭於餐桌之間時,他的注意力被一個人吸引住了,這個人雖然和其他人一樣在餐桌旁斜倚著,享用著食物,卻沒有穿著合適的婚禮禮服。這不僅不可原諒,更是侮辱。因為東方君王的客人,無論何時,尤其是在這種場合,都會獲贈節慶禮服,而偶然的客人更是在這方面受到照顧。客人們對自己的服裝格外用心,以免顯得對所受的榮譽麻木不仁,這也是自然而然且符合場合尊嚴的。難怪王驚訝地詢問他如何能在沒有被發現的情況下溜進來,因為他知道需要婚禮禮服,而且只要開口就能得到,這使得這個有罪的人簡直是語塞,無法說出任何解釋或辯護的話。這是一個愚蠢而故意輕視王恩惠、慷慨的案例。於是王立即宣判。僕人接到命令,捆綁這個有罪之人的手腳,把他丟到地牢外面的黑暗裡,在那裡他將有充足的時間為自己的愚蠢而哀哭切齒。因為,耶穌補充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這個比喻的教訓與前一個相似,猶太人可能理解其前半部分。後半部分則超越了猶太教會,包含了一個對所有時代的警告。神自己就是王。婚宴是彌賽亞國度的筵席,是羔羊的婚禮。第一次邀請是發給舊約的選民,即猶太民族。先知們越來越多地來到他們中間,信息也越來越清晰。然後是施洗約翰、基督自己、使徒們,帶著他們悔改和救恩的緊急呼召。但回應卻是冷漠、仇恨、褻瀆、謀殺。於是神的耐心耗盡了,祂的審判降臨在耶路撒冷和猶太民族身上,羅馬人在維斯帕先和提圖斯手下圍攻他們的首都,摧毀了聖殿和城市,時間是公元70年。從那時起,主一直忠實地嘗試為祂的婚宴尋找其他客人。祂的使者已經走遍了外邦各國的大街小巷。基督教會已經傳播到地球上幾乎每個國家。各方各族的人都聚集在羔羊婚宴的宏偉大廳裡。好人壞人、偽君子和真誠的信徒,都加入了被稱為有形教會的外在團契。但君王算帳的日子即將來臨。祂已經透過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每個被召赴宴的罪人預備了一件潔白無瑕的義和純潔的婚禮禮服。祂的憐憫和恩惠確實對所有人都是白白的,但他們若不先接受這件節慶禮服來遮蓋他們罪惡的污穢和赤身露體,就不能享用這筵席。祂將揭露欺騙,如果不是在此之前,那麼就在審判大日。而對神之愛的侮辱將會受到應有的懲罰,當每個信賴自己功德和行為的人被丟入地獄的牢獄,遭受永恆的折磨時。「那將是因未曾認出並接受恩典的時機而受到的懲罰,我們被邀請,領受了聖禮、洗禮、福音、赦罪宣告,卻仍然不相信,也沒有善加利用。但願親愛的主徹底教導我們,使我們明白,我們被邀請參加如此蒙福的筵席,在那裡我們將從罪惡、魔鬼、死亡和永恆的哀號中獲得救恩,這是何等大的恩惠!凡不感恩接受,反而輕視這恩惠的人,將會得到永恆的死亡作為替代。因為兩者必居其一:要麼接受福音並相信而得救,要麼不相信而永遠被定罪。」
馬太福音 22:15-16 關於納稅的問題。不真誠的奉承:v. 15. 「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祂。v. 16. 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什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法利賽人再次感受到上一個比喻應用所帶來的刺痛,這並沒有改善他們的脾氣。由於民眾的緣故,武力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們考慮尋找一個陷阱問題,其答案可以被解釋為引發平民的仇恨或羅馬政府的調查。他們故意計畫並研究出一個能達到此目的的問題。找到一個他們認為合適的問題後,他們首先試圖透過奉承的沙子蒙蔽耶穌的眼睛來轉移祂的注意力——當人們想到基督的全知時,這充其量只是一個笨拙的嘗試。他們派了一些自己的門徒和希律黨人去。後者屬於一個與撒都該人在信仰上相關,但在組織上更具政治性的教派或派系。根據最可靠的記載,他們在大希律王時期出現,並鼓勵在希律王朝統治下建立一個民族王國的理念。憑藉他們的學識、財富和影響力,他們不應被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輕視為盟友,因為他們有政治抱負。他們似乎被選入這個代表團,是為了不讓他們的意圖過於明顯。最奇怪的部分是,他們的話語是絕對真實的。耶穌,作為真理本身,確實誠誠實實地教導神的道和通往神的道路;祂完全獨立於所有人,如果需要,祂毫不猶豫地在任何人面前表達自己的意見。但在這些敵人的口中,這些事實變成了空洞的嘲弄和惡意,一種旨在欺騙和愚弄的虛假奉承。這是最不真誠、魔鬼般的偽善。
馬太福音 22:17-22 問題與回答:v. 17. 「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v. 18. 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什麼試探我?v. 19. 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祂。v. 20. 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v. 21. 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v. 22. 他們聽見這話,就希奇,離開祂走了。他們提出問題,彷彿他們完全無辜無害,只是詢問一位受人尊敬的老師的意見,想知道納稅或人頭稅給羅馬皇帝是否正確、是否合宜、是否應該這樣做。這個問題的難點在於,它是從宗教角度提出的:納稅人是否會與神和對教會的職責產生衝突?他們當然期望耶穌會反對納稅,這樣他們就有理由向羅馬總督告發祂是叛亂分子。另一方面,如果祂贊成繳納這種最令人反感的稅,他們就可以輕易地懷疑祂是羅馬政府的朋友和代理人,對猶太人作為神的選民的特權沒有應有的愛。但基督知道他們的惡意。祂告訴他們,他們是偽君子,試圖用真誠的讚美來掩飾他們的攻擊,是拙劣的演員,試圖引誘祂偏離祂的職事。祂要求他們展示人口普查的錢幣,即必須為這項稅款支付的錢幣。當他們向祂展示一個羅馬銀幣「**denarius**(得拿利烏)」,上面有凱撒的肖像和銘文,價值約為十七美分時,祂迅速給出了祂的決定: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是一個簡單而最有效的規則,可以清楚地劃分教會與國家之間的界限。這個答案使他們完全沉默,並且應該為這個困擾已久的問題提供所有時代所需的資訊。神的子民首先應該將應有的榮耀和順服歸給神。在那些關乎神的話語、敬拜本身、信心和良心的事上,我們只順服神,不理會人的反對。但在僅僅是屬世、屬地的事上,關乎金錢、財產、身體、生命的事上,我們順服我們所居住國家的政府。「雖然他們不配,主卻教導他們正確的道路。祂這些話也證實了世俗的權柄。他們希望祂會譴責並反對它;但祂沒有這樣做,反而讚揚世俗政府,並命令他們將屬於政府的歸給政府。藉此祂表明祂的旨意,即應有政府、君王和領主,我們應當順服他們,無論他們是誰,是什麼樣的人。我們不應詢問他們是否以公義和正義或不公義的方式擁有統治權和政府,並以此為準;我們只需看重那良善的權柄和政府,因為它是神所命定和設立的(羅馬書 13:1)。如果你偶爾被君王和暴君壓迫,他們濫用從神而來的權力,你也不敢濫用政府;他們肯定要為此負責。濫用一件事物並不會使事物本身是好的變成邪惡。但如果他們想從我們這裡奪走福音,或禁止傳講福音呢?那時你應當說:福音和神的話語我不會給你們,你們也沒有任何權力干涉;因為你們的政府是世俗的政府,管轄屬世的財物,但福音是屬靈、屬天的產業;因此你們的權力不延伸到福音和神的話語。我們絕不屈服,因為這是神的大能(羅馬書 1:16;哥林多前書 1:18),連地獄的門也不能勝過它(馬太福音 16:18)。因此,主非常巧妙地將這兩點濃縮,並在同一節經文中將它們分開,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神的榮耀屬於祂,我信祂是真實、全能、智慧的神,並承認祂是萬善的源頭。即使我不將這榮耀歸給祂,祂仍然擁有它;你的尊崇既不會增加也不會減少祂的榮耀;但在我裡面,如果我這樣看待祂,並相信祂正如祂所說的那樣,祂就是真實、全能、智慧的。但政府應得的是敬畏、習俗、貢品、稅收和順服。神要的是心;身體和財物則在政府之下,政府應當代替神來治理。」
馬太福音 22:23-28 撒都該人的問題。v. 23. 「當天,撒都該人來見耶穌。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問耶穌說:v. 24. 『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v. 25. 從前在我們這裡有七個兄弟,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留下妻子給他兄弟。v. 26. 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v. 27. 末了,那婦人也死了。v. 28. 這樣,在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希律黨人和法利賽人的門徒都被堵住了口。但這個事實似乎對撒都該人來說是一種挑戰,他們以自己的聰明自豪。這些人來並非僅僅出於惡作劇,而是意圖讓基督顯得荒謬。因為他們自己,正如馬太所說,不相信復活,而且只接受摩西五經為神真實的話語。這兩點耶穌都清楚知道,祂在此利用祂的知識使他們徹底狼狽不堪。他們講述了一個故事,這個故事帶有為此場合編造的所有特徵,並引用摩西的話(創世記 38:8;申命記 25:5-6)來支持他們的問題。他們指的是所謂的「**Levirate marriage**(利未拉特婚姻)」,根據該規定,為了家族的延續,如果一個男人沒有男性子嗣就去世了,他的兄弟就應該娶他的寡婦,而頭生的兒子在登記冊上應被視為已故兄弟的兒子。撒都該人故意以這樣的方式講述這個故事,以突出在他們看來,復活之後隨之而來的荒謬情況:她將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所有的兄弟都擁有平等的權利。
馬太福音 22:29-30 基督的回答:v. 29. 「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v. 30.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耶穌以完全冷靜但具有壓倒性力量的方式回答他們:「你們完全錯了,因為你們既不明白聖經的明確事實,也不曉得神的大能。」根據第一點,他們應該知道復活的事實在舊約中已經說明。根據第二點,他們應該知道神有能力使死人復活。注意:他們的問題本身對基督來說是次要的;問題的動機更讓祂關心。就他們的故事而言,他們嘲諷地暗示,如果存在復活,所產生的困難絕非那麼大。基督告訴他們,在天堂,復活的信徒將是無性別的,像天使一樣,因為不再需要婚姻,生育子女和身體的性慾都已成為過去。
馬太福音 22:31-33 復活的證據:v. 31. 「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v. 32. 『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v. 33. 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祂的教訓。這是一段聖經解釋,既無可辯駁又令人驚訝。基督的態度暗示了對他們閱讀摩西五經卻不理解的責備:你們對自己聲稱神聖的書卷一無所知,在其中主直接對你們說話。主在何烈山對摩西說了這些話(出埃及記 3:6-16)。如果列祖的身體和靈魂都死了,如果他們被消滅了,不再存在,神怎麼能稱自己是他們的神呢?祂是活人的神啊!復活的死人,就他們的靈魂而言,與神一同活在天堂;他們是真正活著的,在末日,他們的靈魂將與身體重新結合,永遠活在天使的居所,而且方式也大致相同。難怪那些圍繞著爭論雙方的眾人,對這段清晰的教義感到非常驚訝。「看哪,誰會想到這些簡短、簡單、普通的詞語中蘊含著如此豐富的內容,並能產生如此精采、豐富的講道,甚至是一本偉大而有力的書,可以從中推導出來。這些話他們本來很熟悉,卻不相信在摩西的整本書中能找到任何關於死人復活的詞語;因此他們只堅持摩西,並拒絕了先知,儘管這些先知所有關於基督信仰主要教義的講道都來自摩西。」
馬太福音 22:34-40 法利賽人被堵住口。問題的提出與回答:v. 34.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v. 35. 內中有一個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說:v. 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v. 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v. 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v. 39.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v. 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撒都該人被有效地堵住了口,以至於他們無話可說。現在,兩個教派之間由來已久的競爭開始發揮作用。如果其中一個教派的成員能在辯論中戰勝耶穌,那將是整個黨派的榮耀。於是法利賽人決定找到一個可以戰勝主的問題。他們聚集在一起,最終商定了一個問題,其答案肯定會讓祂陷入困境。他們派出的發言人,一位精通律法的律法師,以非常嚴肅的態度提出問題,彷彿他們對真理的渴望非常真誠:「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哪一條是最重要的,一切都依賴於它?」他的目的很明顯。如果耶穌選擇律法中的某一個誡命,並將其置於其他誡命之上,祂可能會被指責將其他誡命置於相對較低的位置,並否認其有效性。但基督透過總結整個律法來避免這個陷阱,將第一塊法版上的誡命放在首位,並將第二塊法版上的誡命緊隨其後。愛神是律法的成全。但必須盡心、盡性、盡意愛祂(申命記 6:5)。理性與智慧、情感與熱情、思想與意志,都必須獻給祂。 「那麼,在你面前擺上這條誡命:你要盡心愛主你的神,並思考它,尋求它,努力理解它,這是一條什麼樣的律法,你離完全遵守這條誡命還有多遠;是的,你甚至還沒有真正開始正確地遵守它,也就是說,從心裡承受並做神要你做的事。如果一個人躲到角落裡想:哎呀,我要愛神!哦,我多麼愛神啊:祂是我的父!哦,我對祂感覺多麼好意!諸如此類,那都是純粹的偽善。的確,當祂按照我們的意願行事時,我們可以說很多這樣的話,但一旦祂給我們帶來不幸和逆境,我們就不再認為祂是神或父親了。對神真正的愛不是這樣,而是從心裡感受到,並用口說出來:主神,我是你的受造物,請隨你的意旨待我,我毫不在意;因為我知道我是你的;如果你的旨意是我此刻死去或遭受一些巨大的不幸,我會全心全意地承受;我絕不會將我的生命、榮譽、財物,以及我所擁有的一切,看得比你的旨意更高更大,你的旨意將使我一生都感到喜悅。」(路德語)這是第一條誡命,是成聖的開始。它是偉大的,因為它包含了所有其他的誡命。但第二條誡命與它相似(利未記 19:18-34),因為它將對神的愛,在遵守祂的律法中,以可見、可觸摸的形式,體現在對鄰舍的關係上。正如每個人天生都希望只有美好和愉快的事情降臨到自己身上,所以他應該在與鄰舍的所有關係中,盡其所能地為鄰舍提供同樣愉快和令人滿意的事情。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都繫於這兩條誡命。心靈的信心透過遵行神的旨意來表達,生命的成聖始於並終於對神和人的愛。愛是律法的成全(羅馬書 13:10)。
馬太福音 22:41-42 耶穌的反問:v. 41. 「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v. 42. 『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祂是誰的子孫呢?』他們說:『是大衛的子孫。』」法利賽人的攻擊失敗了;他們的發言人甚至不得不承認基督回答的真實性(馬可福音 12:32-33)。但現在基督轉為攻擊,提出一個問題,將祂的對手置於真正的兩難境地。祂的問題關乎基督,即彌賽亞的子嗣;祂將出自哪個家族?這是世上最重大的研究課題,不僅在基督時代,而且在所有時代都是如此。人們如何評估基督,將決定他們的命運。僅僅是頭腦上的知識和口頭上的承認,就像法利賽人在此所做的,他們可以機械地、流利地回答,但這對真正的信徒來說是不夠的,正如主在此事例中繼續指出的那樣。
馬太福音 22:43-46 歸結:
彌賽亞將是大衛的後裔,這在舊約中屢次提及,以至於每個猶太人都習慣稱祂為大衛的子孫。然而,法利賽人從未比較過關於彌賽亞、祂的位格和祂的工作的各處經文,因此對祂的使命一無所知。基督的兩重性在舊約中清楚教導,但他們的眼睛被錯誤的希望和抱負蒙蔽了。「耶穌只提到大衛在詩篇 110:1 中稱祂為『主』的事實:『既然大衛稱祂為主,祂怎麼又是他的子孫呢?』這聽起來很奇怪,也違反自然,父親稱自己的兒子為主,甚至順服他、服事他。然而,大衛稱基督為他的主,而且是這樣一位主,神自己對祂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的仇敵放在你的腳下。』這意味著:『你與我同等,被認識並被敬拜為真神;因為在神的寶座上或祂的右邊,沒有其他人可以正當地坐著;祂是如此忌邪,祂不允許任何其他人與祂同等而坐,正如祂在先知以賽亞書 48:11 中所說:『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人。』既然祂將基督置於與祂同等的地位,那麼後者必然超越一切受造物。」作為至高之主,與神同等,卻又是大衛的子孫,按肉身而言,神性與人性結合於同一位格,這就是預言中的彌賽亞。而那些博學的猶太人無法理解和解釋的,使他們啞口無言、徹底困窘的,卻是歷代信徒的巨大安慰。「這就是欣賞基督的位格,並知道祂是誰的兒子,即大衛的兒子;因為祂是人,但卻也是大衛的主,正如那坐在神右邊的,並將祂的仇敵——罪、死亡和地獄——作為祂腳下的腳凳。因此,凡需要救恩以對抗這些仇敵的人,不要向摩西尋求,不要透過律法、自己的行為和虔誠尋求;讓他向大衛的兒子和主尋求,在那裡他必能找到。這些盲目的法利賽人不知道這一點,因此他們不尊重主基督;他們滿足於他們從律法中所知道的,如何愛神和愛鄰舍。然而,除非認識基督,否則不可能認識神,更不可能愛神。正如祂在馬太福音 11:27 中所說:『除了子,沒有人認識父;除了父,也沒有人認識子,唯有子願意啟示給誰,誰才能認識。』但在此我們看到神豐盛的恩惠和憐憫的豐富,神甚至不惜將祂的獨生子賜下,為我們將祂交於十字架的死,為要使我們從罪中得釋放,藉著祂永遠活著。這是一種永恆、無限、深不可測的愛和憐憫,除非認識基督,否則無人能知。」
總結:耶穌講了婚筵的比喻,回答了希律黨人關於納稅錢的問題,駁斥了撒都該人否認復活的說法,給了法利賽人關於最大誡命的正確信息,並提出了一個關於彌賽亞兩重性的問題,而他們無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