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民數記 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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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2「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裏來,

3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4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

5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6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

7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

8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9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

10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

11「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

12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

13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

14「人死在帳棚裏的條例乃是這樣: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裏的,都必七天不潔淨。

15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

16無論何人在田野裏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

17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

18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

19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

20「但那污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

21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並且那灑除污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污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2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

# 民數記 第19章

民數記 19:1-10 預備除污穢的水

V. 1. 耶和華曉諭摩西和亞倫說:

V. 2. 「這是律法中的條例,是關於利未人潔淨禮儀最重要的訓誨條例,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純紅色、沒有斑點、沒有任何疾病或缺陷、也未曾負軛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所有這些特點都代表著最鮮活的生命和最充沛的力量。

V. 3. 「你們要把牠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要把牠牽到營外,因為整個儀式與死亡的污穢密切相關,因此不能在會幕院子裡舉行。人要在以利亞撒面前宰殺牠。」

V. 4. 「祭司以利亞撒(作為他父親大祭司職位的推定繼承人)要用指頭蘸這母牛的血(血被帶到聖所後,需不斷攪拌以防凝固),對著會幕前面彈七次。」藉著這個儀式,被宰殺的動物就成了祭物,成了贖罪祭。為了提醒會眾死亡是罪的工價,這種對抗死亡污穢的解藥是從贖罪祭中取得的。被宰殺的牲畜的生命,為會眾的罪獻上,就這樣獻給了耶和華,象徵著死亡本身因這最完美、最盛放的生命的死亡而失去能力。

V. 5. 「人要在以利亞撒眼前把母牛燒掉(以利亞撒一如既往地負責確保與祭物相關的一切都正確執行):牠的皮、肉、血和糞都要燒掉。」

V. 6. 「祭司要拿香柏木(象徵生命取之不盡的力量)、牛膝草(被認為有潔淨的功效)和朱紅色線(代表生命旺盛的力量),把這些東西扔在燒牛的火中,使灰燼代表一切充滿最高生命和力量、具有不朽本質的事物。」

V. 7. 「然後祭司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才能進營。祭司要不潔淨直到晚上,因為他至少在象徵意義上處理了死亡的污穢。」
V. 8. 「燒牛的人也要用水洗衣服,用水洗身,也要不潔淨直到晚上,原因與祭司相同。」

V. 9. 「一個潔淨的人(利未人潔淨的)要將母牛的灰收起來,因為這些灰現在是極其寶貴的寶藏,存放在營外潔淨的地方,小心翼翼地儲存起來。這灰要為以色列會眾存留,作為除污穢的水,用來預備一種旨在除去某些污穢的水。」

V. 10. 「收母牛灰的人也要洗衣服,不潔淨直到晚上,因為他執行這項任務也沾染了利未人的污穢。這要為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永遠的條例。」與用灰預備的潔淨水相關的特殊儀式,只要利未祭司職分及其條例存在,就必須遵守。耶和華始終希望祂的僕人是潔淨和聖潔的人。

民數記 19:11-22 除污穢水的使用

V. 11. 「摸了死屍的人,必不潔淨七天。」無論死者年齡大小或關係如何,摸了死屍的人都會被玷污。

V. 12. 「他必用這水(除污穢的水)在第三天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但他若不在第三天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不遵守規定只會延長潔淨所需的時間。

V. 13. 「凡摸了死屍的人(無論年齡、性別),若不潔淨自己,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那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拒絕遵守規定會導致違規者死亡。「因為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不潔淨;他的污穢仍在他身上。」除非作出代贖,否則這樣的人就會喪失生命。

V. 14. 「這是一個人在帳棚裡死了的律法:凡進帳棚的,和帳棚裡的一切,都必不潔淨七天。」
V. 15. 「凡敞著口沒有蓋緊的器皿(用繩子或細繩牢牢綁住,以防止腐爛的氣味散出),都是不潔淨的。」

V. 16. 「凡在田野裡摸了被刀殺的人(即使是為了埋葬)、死屍、人的骨頭或墳墓的,必不潔淨七天。」因此,猶太長老們對標記墳墓非常嚴格,尤其是在大型節日之前,以免有人不小心碰到墳墓而沾染污穢。參見太 23:27。

V. 17. 「為不潔淨的人(以剛才描述的方式被玷污的人),他們要取燒成的贖罪祭母牛的灰,把活水(流動的水)倒在器皿裡,與灰混合。」

V. 18. 「一個潔淨的人要拿牛膝草(因其被認為有潔淨的功效),蘸在這樣預備好的水裡,灑在帳棚上、所有器皿上、在場的人身上,以及摸了骨頭(骸骨)、被殺的人、死屍或墳墓的人身上。」

V. 19. 「潔淨的人要在第三天和第七天灑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那被玷污的人要潔淨自己,洗衣服,用水洗身,到晚上就潔淨了。」

V. 20. 「那不潔淨而不潔淨自己的人(故意和蓄意忽略潔淨行為),那人必從會眾中剪除(耶和華在此重複以示強調),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

V. 21. 「這要為他們作永遠的條例:灑除污穢水的人要洗衣服;摸除污穢水的人必不潔淨直到晚上。」兩者都在潔淨儀式中接觸了死亡的污穢。

V. 22. 「不潔淨的人所摸的一切都必不潔淨;摸了這水(潔淨水)的人,必不潔淨直到晚上。」這些外在的潔淨儀式是內在、屬靈潔淨的象徵,這潔淨應當存在於所有真正的信徒之中。「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淨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希伯來書 9:13-14。除污穢的水也是洗禮之水的預表,因為我們的良心既被灑去邪惡,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地藉著耶穌的血進入至聖所,希伯來書 1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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