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箴言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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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合和本 箴言 第13章

1智慧子[聽]父親的教訓; 褻慢人不聽責備。

2人因口所結的果子,必享美福; 奸詐人[必遭]強暴。

3謹守口的,得保生命; 大張嘴的,必致敗亡。

4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 殷勤人必得豐裕。

5義人恨惡謊言; 惡人有臭名,且致慚愧。

6行為正直的,有公義保守; 犯罪的,被邪惡傾覆。

7假作富足的,卻一無所有; 裝作窮乏的,卻廣有財物。

8人的資財是他生命的贖價; 窮乏人卻聽不見威嚇的話。

9義人的光明亮; 惡人的燈要熄滅。

10驕傲只啟爭競; 聽勸言的,卻有智慧。

11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 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

12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令人心憂; 所願意的臨到,卻是生命樹。

13藐視訓言的,自取滅亡; 敬畏誡命的,必得善報。

14智慧人的法則是生命的泉源, 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

15美好的聰明使人蒙恩; 奸詐人的道路崎嶇難行。

16凡通達人都憑知識行事; 愚昧人張揚自己的愚昧。

17奸惡的使者必陷在禍患裏; 忠信的使臣乃醫人的良藥。

18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 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

19所欲的成就,心覺甘甜; 遠離惡事,為愚昧人所憎惡。

20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 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

21禍患追趕罪人; 義人必得善報。

22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 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

23窮人耕種多得糧食, 但因不義,有消滅的。

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 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25義人吃得飽足; 惡人肚腹缺糧。

# 箴言 第13章

V. 1. 智慧之子聽從父親的教訓,是他父親管教訓練的對象和成果;但褻慢人不聽責備,無論如何懇切地責備他,他都無動於衷。

V. 2. 人必因口所結的果子享美福,自己享受益處,因為他總是為他人的益處著想而說話;但奸詐人的心必遭遇強暴,他們只有在能對他人施加強暴,滿足他們對掠奪的慾望時,才會感到滿足。

V. 3. 謹守口的,不讓邪惡、有罪的言語從中發出,就保全自己的性命;但張開嘴唇的,任憑心中惡念以惡毒言語的形式發出,必致毀滅,這是他愚蠢或有罪的輕率行為所帶來的必然結果。

V. 4. 懶惰人羨慕,他總是樂於談論自己想要和應該擁有的東西,卻一無所有,他沒有成功,因為他太懶惰而不願為此工作;但殷勤人的心必得豐裕,由於他們的勤奮,他們擁有豐富所需的一切。

V. 5. 義人恨惡謊言,無論是欺騙的言語還是欺騙的事情;但惡人是可憎的,他的一切行為都出於卑劣,並招致羞辱,字面意思是「使人厭惡」,他給所有與他接觸的人帶來恥辱。

V. 6. 公義保守行為正直的人,保護那些行為正直的人,公義本身是主的恩賜;但邪惡傾覆罪人,因為他的罪成為他腳下的網羅,將他推入毀滅。

V. 7. 有人假裝富足,裝作有錢,試圖以其巨大的資源給他人留下深刻印象,卻一無所有,他所有的炫耀都是空洞的吹噓,虛假的誇耀;有人假裝貧窮,不炫耀自己的財富,這不一定意味著欺騙性的隱藏,卻有大財富。參箴言12:9。

V. 8. 人的生命贖價,是他可以用來為自己買得豁免,甚至可能救命的,就是他的財富;但窮人聽不見責備,也就是說,任何警告或威脅對他都無效,因為他沒有什麼可以交給強盜或勒索者。

V. 9. 義人的光必歡樂,明亮而歡快地燃燒;無論遭遇什麼,他都享受真正的幸福;但惡人的燈必熄滅,他們將無法享受真正的繁榮。

V. 10. 驕傲只會帶來爭競,因為那些傲慢自大的人總是害怕競爭,因此總是挑起爭吵;但聽從勸告的人,那些願意接受建議的人,卻有智慧。

V. 11. 不義之財,透過欺騙和詐欺獲得的財富,必漸減少,因為主的恩惠不臨到其上;但勞力積蓄的,透過辛勤、穩定和誠實的工作積蓄的,必增多。

V. 12. 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使心憂傷,因為未實現的渴望對人來說是太大的壓力;但所願意的臨到,卻是生命樹,給予新的活力和力量,使人恢復青春。

V. 13. 藐視訓言的,必致滅亡,即使一個人認為他可以嘲笑主的旨意和話語,他仍然受其約束,無法逃避加在他身上的義務;但敬畏誡命的,必得賞賜,他將享受恩惠與平安。

V. 14. 智慧人的法則乃是生命的泉源,他的教導如同泉水,每天湧出新的理解和力量,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因為智慧使他能夠辨識並避免這些網羅。

V. 15. 美好的見識使人蒙恩惠,也就是說,適當的謹慎,真正的修養,使人對擁有它的人產生高度和友善的尊重;但奸詐人的道路崎嶇難行,不敬虔和惡毒的自私使他們變得冷酷無情,完全缺乏同情心,因此也荒涼無果。

V. 16. 凡通達人行事憑知識,仔細權衡所有呈現在他面前的事實;但愚昧人張揚自己的愚昧,將其暴露,展現在眾人眼前,炫耀自己的愚昧。

V. 17. 奸惡的使者必陷在禍患裡,導致他的任務失敗;但忠信的使者乃是醫治,如同治療疼痛傷口的良藥,或疲憊之人的補品,他忠誠的精力帶來如此愉悅的益處。

V. 18. 棄絕訓誨的,必致貧乏和羞辱,拒絕接受糾正和道德訓練;但領受責備的,仔細觀察,欣然接受的,必得尊榮。

V. 19. 所願意的成就,心覺甘甜,如果它得以實現和滿足,所帶來的滿足感是極其愉悅的;但愚昧人厭惡離惡,因為他們只渴望道德上應受譴責的事物,並拒絕考慮其他任何事。

V. 20. 與智慧人同行的,以他們為伴,聽從他們的勸告,必得智慧;但與愚昧人作伴的,必致毀滅,或者說,「與愚昧人為伍者,傾向於愚昧」,因此變得卑劣,分擔他們的卑鄙。

V. 21. 禍患追趕罪人,作為他們應得的懲罰;但義人必得善報,也就是說,神因著他的憐憫,報答他在成聖道路上的努力。

V. 22. 善人給子孫留下產業,他的產業因神的恩惠而完整地傳給他們;罪人的財富卻為義人積存,後者最終成為罪人揮霍之物的擁有者。

V. 23. 窮人耕種的田地多有糧食,也就是說,那些辛勤開墾土地,勤奮耕種的人,將會得到豐收的獎賞;但有人因缺乏判斷力而滅亡,因缺乏正直,試圖透過欺詐和暴力獲得他本應透過合法勞動獲得的東西。

V. 24.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因為不是愛,而是缺乏愛,導致父母忘記並擱置他們管教孩子的父母權力和責任,如果必要,要用杖;但愛兒子的,必趁早管教他,在需要時施以適當的管教,箴言3:12;箴言23:13-14;箴言29:15。

V. 25. 義人吃得飽足,主賜予他足夠的食物以滿足他所有的需要;但惡人的肚腹必致缺乏,不僅因為主常常以缺乏生活必需品來懲罰他們的邪惡,而且因為他們對這些必需品的享受往往沒有伴隨著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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