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純正的貧窮人 勝過乖謬愚妄的[富足]人。
2心無知識的,乃為不善; 腳步急快的,難免犯罪。
3人的愚昧傾敗他的道; 他的心也抱怨耶和華。
4財物使朋友增多; 但窮人朋友遠離。
5作假見證的,必不免受罰; 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
6好施散的,有多人求他的恩情; 愛送禮的,人都為他的朋友。
7貧窮人,弟兄都恨他; 何況他的朋友,更遠離他! 他用言語追隨,他們卻走了。
8得着智慧的,愛惜生命; 保守聰明的,必得好處。
9作假見證的,不免受罰; 吐出謊言的,也必滅亡。
10愚昧人宴樂度日是不合宜的; 何況僕人管轄王子呢?
11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 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
12王的忿怒好像獅子吼叫; 他的恩典卻如草上的甘露。
13愚昧的兒子是父親的禍患; 妻子的爭吵[如雨]連連滴漏。
14房屋錢財是祖宗所遺留的; 惟有賢慧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
15懶惰使人沉睡; 懈怠的人必受飢餓。
16謹守誡命的,保全生命; 輕忽己路的,必致死亡。
17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 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18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 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
19暴怒的人必受刑罰; 你若救他,必須再救。
20你要聽勸教,受訓誨, 使你終久有智慧。
21人心多有計謀; 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
22施行仁慈的,令人愛慕; 窮人強如說謊言的。
23敬畏耶和華的,[得着]生命; 他必恆久知足,不遭禍患。
24懶惰人放手在盤子裏, 就是向口撤回,他也不肯。
25鞭打褻慢人,愚蒙人必長見識; 責備明哲人,他就明白知識。
26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 是貽羞致辱之子。
27我兒,不可聽了教訓 而又偏離知識的言語。
28匪徒作見證戲笑公平; 惡人的口吞下罪孽。
29刑罰是為褻慢人預備的; 鞭打是為愚昧人的背預備的。
# 箴言 第19章
V.2 此外,人若沒有知識,心靈缺乏知識和洞察力,這是不好的,因為這會阻礙他的一切活力和進步;那腳步急躁、不經深思熟慮、愚昧魯莽地追求外在福氣的人,就犯了罪,因為他的熱心並非出於知識。
V.4 財富使朋友眾多,因為人們尋求富人的恩惠,希望能為自己獲得一些好處;但貧窮人卻與鄰舍分離,世俗的方式就是讓貧困者自生自滅,並忽視他。
V.6 許多人會懇求君王的恩惠,字面意思是「撫摸他的臉」,即奉承他;凡是送禮物的人,人人都是他的朋友,期望能分享他的慷慨。這些事實是根據人們普遍的行為而陳述的,並不意味著主的認可。
V.7 貧窮人的一切弟兄都恨他,他自己的親戚對他毫無憐憫;他的朋友更是遠離他!因為他的熟人甚至不受親屬關係的約束,因此更無顧忌地離開。他用言語追趕他們,渴望至少聽到一些鼓勵和友善關心的話語,然而他們卻不理會他,也就是說,沒有人用善言安慰他;甚至連這一點也被剝奪了。
V.8 獲得智慧、正確理解和常識的人,愛惜自己的生命,因為這種愛是透過獲得智慧來證明和展現的;保守悟性的人必得好處,擁有真正的財富和幸福。
V.10 愚昧人享樂是不合宜的,奢華的生活不適合他;更何況僕人管轄王子,這在君王寵臣得勢並最終掌控國家事務的宮廷中是可能發生的。
V.11 人的見識使他緩發怒氣;如果他總是遵循審慎的指示,他就會延遲發怒,對犯錯的人表現出應有的耐心;不追究過犯是他的榮耀,這會增加他的美譽,不是縱容和忽視過犯,而是不讓它成為公眾話題,不讓它成為誹謗之舌的談資。
V.13 愚昧的兒子是父親的禍患,他頑皮和有罪的行為如同接連不斷的打擊,不斷地打擊他的父親;妻子的爭吵,她好爭吵的嘮叨和爭吵,如同連綿不斷的滴水,像水從屋簷滴落,帶著穩定而令人發狂的單調。
V.16 遵守誡命的,即神的律法,保守自己的生命,因為這樣的行為有益於屬靈生命;但輕視自己道路的,不留意使自己的道路與神的話語一致的,必死亡,因為毀滅是這種不順服的懲罰。
V.17 憐憫貧窮人的,以正確的心態向他施捨,就是借給耶和華,施捨給窮人的錢財是存入耶和華的儲蓄銀行;他所施捨的,在幫助貧困和有需要的人方面,耶和華必償還他。參見太25:40;路6:30-35。
V.18 趁著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必要時可施以體罰,不要因他的哭泣而心軟,字面意思是「不要因他的死亡而抬起你的心」;智慧和愛必須知道並遵守適當的懲罰尺度,同時也要知道,有一種殘酷的仁慈,會因不施以及時的糾正而導致毀滅。
V.19 脾氣暴躁的人,一個無法控制自己脾氣的人,必受懲罰;因為你若救他,你還得再救一次,也就是說,干預一個暴躁的人,目的是要將他從自己的愚昧中拯救出來,通常會使事情變得更糟;他必須學會自我約束。
V.20 聽從勸告,領受教訓,以實現每個人獲得真正智慧所需的道德訓練,使你將來有智慧,在未來;因為真正有智慧的人,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的行為會越來越接近完美。
V.21 人心裡有許多籌算,他可能有許多想法和計畫;然而,耶和華的籌算,必能成就;是祂安排一切,按照祂的旨意引導所有人的事務。
V.22 人的願望就是他的仁慈,也就是說,他慷慨的價值取決於他的善意,取決於他仁慈或利他主義的真誠性;貧窮人勝過說謊的,一個無法幫助但真誠渴望幫助的人,勝過一個擁有財富卻聲稱無法幫助的人。
V.23 敬畏耶和華的,通向生命,它顯示並指引通往主裡真生命的路;擁有它的人必安然滿足;他必不遭遇禍患,因為耶和華必保護、提升並以各種方式賜福這樣的人。
V.25 鞭打褻慢人,他已無可指責,任何勸誡對他都無濟於事,愚蒙人就會警惕;雖然缺乏經驗,他也會被迫學到教訓;責備有悟性的人,他渴望學習智慧,他就會明白知識,他會立即接受糾正並照此行事。
V.26 耗盡父親財產的,猛烈攻擊他,言語上甚至行為上虐待他,並趕走母親的,使她在自己家中生活難以忍受,是個使父母蒙羞、帶來羞辱的兒子,他的行為不僅因他無視父母的權威而給父母帶來悲傷,也因為人們會指責他們。
V.28 不敬虔的見證人,一個在神眼中毫無價值、虛妄和邪惡的人,嘲笑審判,嘲笑所威脅的公義懲罰;惡人的口吞噬罪孽,他最熱切地渴望作惡,他永不滿足。
V.29 刑罰為褻慢人預備,他們的定罪判決已準備就緒;鞭打為愚昧人的背預備,因為他們的懲罰也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公義的神是不可輕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