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箴言 第二十三章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二十三章

合和本 箴言 第23章

1你若與官長坐席, 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

2你若是貪食的, 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

3不可貪戀他的美食, 因為是哄人的食物。

4不要勞碌求富, 休仗自己的聰明。

5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 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

6不要吃惡眼人的飯, 也不要貪他的美味;

7因為他心怎樣思量, 他為人就是怎樣。 他雖對你說,請吃,請喝, 他的心卻與你相背。

8你所吃的那點食物必吐出來; 你所說的甘美言語也必落空。

9你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 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

10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 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

11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 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

12你要留心領受訓誨, 側耳聽從知識的言語。

13不可不管教孩童; 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

14你要用杖打他, 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15我兒,你心若存智慧, 我的心也甚歡喜。

16你的嘴若說正直話, 我的心腸也必快樂。

17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 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

18因為至終必有善報, 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

19我兒,你當聽,當存智慧, 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

20好飲酒的,好吃肉的, 不要與他們來往;

21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 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

22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 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

23你當買真理; 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

24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 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25你要使父母歡喜, 使生你的快樂。

26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 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27妓女是深坑; 外女是窄阱。

28她埋伏好像強盜; 她使人中多有奸詐的。

29誰有禍患?誰有憂愁? 誰有爭鬥?誰有哀歎? 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

30就是那流連飲酒、 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

31酒發紅,在杯中閃爍, 你不可觀看, [雖然]下咽舒暢, 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33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 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

34你必像躺在海中, 或像臥在桅杆上。

35[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 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 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

# 箴言 第23章

V.1 當你與掌權者,一個有影響力、有權勢的人一同坐席吃飯時,要仔細思想你面前的一切,在整個用餐過程中,要牢記你是在一位更強大、更尊貴的人的邀請下出席的。

V.2 並且,如果你是個貪食的人,就要把刀放在喉嚨上,藉著最強烈的警告和威脅來約束你平常的貪食慾望,抑制任何一點放縱的跡象。

V.3 不要貪戀他的美食,不要渴望桌上最精緻的食物;因為它們是「欺騙的食物」,字面意思是「欺騙的餅」,這是一頓欺騙性的飯食,掌權者的目的並非是慷慨款待,而是想以某種方式利用他的客人。

V.4 不要勞碌求富,因為這種野心的虛妄是顯而易見的;要停止你自己的智慧,要有足夠的常識,不要把追求財富作為人生的主要目標。

V.5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之物上,熱切地尋求、渴望那些沒有永恆實質的東西嗎?因為財富必長翅膀,它們不是可靠的產業;它們如鷹向天飛去,它們像空中的鳥一樣不穩定,由此可見,信賴財富的人是愚蠢的。

V.6 不要吃那惡眼人的飯,就是嫉妒和貪婪之人的飯,也不要貪戀他的美食,這些美食是作為一種誘餌擺在客人面前的,並非出於真誠的善意,而是帶有隱藏的目的,因為嫉妒者的自私不會允許他真正地款待客人。

V.7 因為他心裡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他真實的本性並未顯露在外,但他那精打細算的卑劣心態卻計算著客人吃的每一口。他對你說:「請吃請喝!」表面上彬彬有禮,熱情好客;但他的心卻不與你同在,他並不真誠,這一切都是虛偽和欺騙,是自私算計的結果。

V.8 你所吃的那一點食物,你必吐出來,也就是說,事後當你發現主人的欺騙時,你會後悔,並且你所說的甜言蜜語,那些為感謝所謂的款待而說的話,也將白費。

V.9 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因為他必藐視你言語的智慧。

V.10 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就是最初劃分土地給各家族時所設立的界線,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目的是為了改變地界標記或進行其他暴力行為。

V.11 因為他們的救贖者,他們的伸冤者,為他們伸張正義的那一位,是強大的;因為是主親自為他們伸冤;祂必與你爭辯他們的案件,祂既是無助者的辯護者,同時也是侵犯者的審判者。

V.12 你要專心領受訓誨,甘心樂意地聽從糾正,也要側耳聽知識的言語,那些教導謹慎和周全的言語。

V.13 不可停止管教孩童;因為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也就是說,懲罰可能是痛苦的,即使對父母來說也是如此,但這個事實絕不能妨礙主所賦予的明確職責。

V.14 你要用杖打他,必要時施以嚴厲的懲罰,並要救他的靈魂脫離陰間,因為管教將會給孩子帶來祝福,使他免於更嚴重的過犯,從而避免在罪中死亡。參箴言3:27;箴言19:18;箴言22:15。

V.15 我兒,你心若有智慧,因這裡所提供的有益教導而有智慧,我的心就歡喜,連我的心也歡喜,因為成功的教導對教師就是如此。
V.16 是的,我的肺腑,他整個內在的生命,都必歡樂,當你的嘴唇說出正直的話語時,這是心靈智慧的外在表現。

V.17 不要讓你的心嫉妒罪人,不要嫉妒他們表面上的幸福和繁榮;但要終日敬畏耶和華;這才是值得效法的正確目標,人應當全心全意地去追求。

V.18 因為的確有結局,結局,審判之日,必將來臨;你的期望必不落空,那時神必實現義人的盼望,賜予他們與祂同享不朽生命的喜樂。

V.19 我兒,你當聽,當有智慧,引導你的心走正路,藉著引導它在正路上直行,行為舉止符合信徒,神的兒女的身份。
V.20 不要與好酒貪食的人為伍,那些沉溺於飲酒無度的人,那些暴食肉類的人,因為這兩種放縱通常是同時出現的。

V.21 因為醉酒的和貪食的都必貧窮,他所有的財產都將在放蕩的生活中耗盡;而嗜睡,因過度放縱而陷入的懶惰和冷漠,必使人穿上破爛衣服,使他陷入極度的貧困。

V.22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樂意順從他的一切命令,也不可輕看你年老的母親,因為年輕人往往會羞於年邁的父母,不再聽從他們的勸告。

V.23 你要買真理,不要介意獲得它所需的辛勞和犧牲,也不要賣掉它,因為它比世上一切財富都寶貴;也要買智慧、訓誨和聰明,這些同義詞包括知識本身及其在生活所有情境中的應用。

V.24 義人的父親必大大歡喜,因他的兒子表現出色,為父親帶來榮耀而充滿喜樂;生養智慧兒女的,就是獲得真智慧和聰明的人,必因他而快樂,這個事實將使他的晚年愉快。

V.25 你的父母必歡喜,生你的母親必快樂,提出這個事實是為了激勵孩子們在真正的敬虔行為上努力。參箴言10:1;箴言15:20;箴言27:11。

V.26 我兒,將你的心歸我,智慧本身在此懇求年輕人時刻忠於她,讓你的眼睛觀察我的道路,遵循真智慧所規定的行為、原則和生活準則,正如神的話語所總結的。

V.27 因為妓女,與智慧之人相反,是深坑,淫婦,外來的女人,是狹窄的井,屈服於她的誘惑的人將很難擺脫她的權勢。

V.28 她也埋伏等候,如同等待獵物,像個強盜,並增添人間的背信者,使那些屈服於她誘惑之術並犯下淫亂或姦淫罪的人數增多。參箴言7:5-23。

V.29 誰有禍患?誰有憂愁,或悲傷?希伯來文藉著嘆息「啊!」和「唉!」來表達呻吟。誰有爭鬥?最容易捲入爭吵。誰有胡言亂語?指無意義的嘟囔和口出狂言。誰有無故的傷痕?在醉酒鬥毆中造成的。誰有眼睛紅赤?這是醉酒者和習慣性飲酒者臉部特有的浮腫、模糊和潮紅狀態。

V.30 就是那流連於酒的人,經常飲酒的人;就是那去尋找調和酒的人,那種烈性香料酒,其醉人效果比普通酒更糟。因此,勸誡是這樣說的:

V.31 你不要看酒發紅,不要用渴望的眼神注視它誘人的顏色,當它在杯中發出光澤時,字面意思是「當它顯出它的眼睛」,以一種誘人的閃光,當它順暢地流動時,當它順暢愉快地滑入喉嚨時。

V.32 最終,它必像蛇一樣咬人,其毀滅性的影響事後才會顯現,又像毒蛇一樣刺人,其毒液具有最致命的效果。

V.33 你的眼睛,在酒的影響下,當它使感官模糊時,必看見怪異的女人,更確切地說,是怪異的事物,在醉酒者的視線中,所有物體都變得重影、模糊或搖晃,你的心必說乖謬的話,愚蠢的言談。

V.34 是的,你必像躺在海中,沉入深處,對周圍環境毫無知覺,又像躺在桅杆頂上的人,在最危險的位置上睡著,搖搖晃晃,東倒西歪,隨時有被拋入波濤中的危險。

V.35 你必說:「人打我,我卻不覺得疼痛;人鞭打我,我卻不知道。」這是對醉酒者語言的生動模仿,他沒有感到疼痛;他沒有意識到。他會問:「我幾時清醒呢?」他渴望擺脫當前放蕩的影響。「我還要再去尋找。」因為沉溺於放縱惡習的人,如同被鎖鏈捆綁,他是自願的奴隸。這整個描述非常真實,旨在讓讀者對醉酒之罪產生最深切的厭惡和憎恨,因為它使人變成野獸,甚至常常使他們墮落到比動物更低的層次。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