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箴言 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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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合和本 箴言 第28章

1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 義人卻膽壯像獅子。

2邦國因有罪過,君王就多[更換]; 因有聰明知識的人,國必長存。

3窮人欺壓貧民, 好像暴雨[沖]沒糧食。

4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 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

5壞人不明白公義; 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

6行為純正的窮乏人 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7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 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

8人以[厚]利加增財物, 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

9轉耳不聽律法的, 他的祈禱也為可憎。

10誘惑正直人行惡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裏; 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11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 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

12義人得志,有大榮耀; 惡人興起,人就躲藏。

13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 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14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 心存剛硬的,必陷在禍患裏。

15暴虐的君王轄制貧民, 好像吼叫的獅子、覓食的熊。

16無知的君多行暴虐; 以貪財為可恨的,必年長日久。

17背負流人血之罪的,必往坑裏奔跑, 誰也不可攔阻他。

18行動正直的,必蒙拯救; 行事彎曲的,立時跌倒。

19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 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

20誠實人必多得福; 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21看人的情面乃為不好; 人因一塊餅枉法也為不好。

22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 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23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 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

24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 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25心中貪婪的,挑起爭端; 倚靠耶和華的,必得豐裕。

26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 憑智慧行事的,必蒙拯救。

27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 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28惡人興起,人就躲藏; 惡人敗亡,義人增多。

# 箴言 第28章

箴言 28:1-17 不敬虔的後果

V. 1. 惡人雖無人追趕,卻是逃跑,他們的惡劣良心使他們膽怯;但義人,因意識到自己的正直,擁有良好的良心,就壯膽像獅子,他們的勇氣由對神的信靠所支持。

V. 2. 國有罪過,君王就多變,也就是說,當叛亂精神一旦掌控一個國家,就會有許多人渴望成為統治者,政府政策的頻繁變動是有害的;但藉著有聰明知識的人,一位運用適當謹慎、遠見和智慧的統治者,國位必長久,這位好君王的統治將會持續很久。

V. 3. 窮人欺壓貧民,一個靠剝削臣民致富的暴發戶,如同暴雨,一場猛烈傾瀉的陣雨,沖沒糧食,洪水淹沒或沖走正在生長的莊稼。

V. 4. 離棄律法的,稱讚惡人,惡人習慣為自身利益而無視律法,自私自利至上;但遵守律法的,卻與他們相爭,那些支持法律和秩序的人自然反對一切違法行為。

V. 5. 惡人不明白公義,因為他們的邪惡混淆了他們的道德觀念;但尋求耶和華的,並因此將祂的話語作為他們生活標準的,卻明白萬事,根據神話語的法則,他們在判斷是非方面毫無困難。

V. 6. 行事正直的窮人,在生活正直、符合神聖潔旨意方面,勝過行事彎曲的富人,即使他富有,因為財富並不能寬恕邪惡。參箴言 19:1。

V. 7. 謹守律法的,仔細遵守所接受的一切教導,是智慧之子(箴言 10:1;箴言 29:3);但與放蕩人為伴的,喜歡與浪子和揮霍者為伍的,卻羞辱他的父親。

V. 8. 人若藉著高利貸和不義之財,向貧困的鄰居收取利息,並藉著徵收自然產品,以冷酷貪婪的方式增加財富,靠剝削窮人致富,他所積蓄的,必為憐憫窮人者積蓄,因為在神的護理下,另一個人,可能是繼承人,將會得到這些財富,並對窮人表現出更大的憐憫。

V. 9. 轉耳不聽律法的,故意無視神話語所規定的道路,不順從祂的旨意,他的禱告也為可憎,因為他的禱告不可能在靈裡和真理中進行。

V. 10. 使義人走入邪惡道路的,引誘他行不敬虔和有罪之事,他自己必掉在自己的坑裡,以他為他人所設的方式毀滅;但正直人必得美物,主的恩惠將降臨在他們的努力上。

V. 11. 富足人,他也是邪惡且愚蠢的,自以為有智慧,在他自己盲目的自我評價中(箴言 26:16);但貧窮而有聰明的,運用明智的判斷力,卻能看透他,他了解並看穿愚蠢富人的弱點,並鄙視他的行事方式。

V. 12. 義人得志,為義人的勝利歡欣鼓舞時,就大有榮耀,因為他們公開展示他們的勝利;但惡人興起,人就躲藏;因為當惡人掌權時,他們會排擠所有其他人,並將他們踐踏在腳下。

V. 13.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因為在全知全義的神面前,硬著心、隱藏自己的邪惡是徒勞無益的;但承認離棄罪過的,在公開真實的悔改中,必蒙憐憫,因為神樂意以愛接納謙卑悔改的人。

V. 14. 常存敬畏的,是蒙福的人,他以聖潔的敬畏和敬畏行事,唯恐他以某種方式違背主的旨意;但心硬的,必陷在禍患裡,因為故意服事罪惡會導致毀滅。

V. 15. 惡人轄制貧民,如同吼叫的獅子,覓食的熊,充滿殘忍的野獸;因為殘酷嗜血的暴君正是如此被恰當地描述。

V. 16. 無知的君王,缺乏適當的判斷力,也是大行欺壓的,他充滿壓迫,沒有意識到他的態度會損害他的地位;但恨惡不義之財的,有影響力的人避免一切不義之財,必延長年日;因為主的恩慈如此報答他。

V. 17. 背負流人血之罪的,字面意思是「背負著一個靈魂的血」,被他的罪惡重擔壓垮,必逃到坑裡,試圖逃避纏繞他的恐懼;願無人攔阻他,試圖挽回這個無望的失喪者。這樣的人是故意選擇了自己的命運,如果毀滅降臨在他身上,他只能怪自己。

箴言 28:18-28 正直的益處

V. 18. 行事正直的,在虔誠行為的正直中,必蒙拯救,蒙主拯救或幫助;但行事彎曲的,試圖以虛偽的外衣掩蓋自己的邪惡,必立刻跌倒,突然毀滅。

V. 19. 耕種自己田地的,汗流滿面地工作,必得飽足的糧食,作為他勞動的報酬;但追隨虛浮之人的,從事各種虛妄愚蠢的追求,過著懶惰寄生蟲的生活,必受貧窮,被貧窮所困。參箴言 12:11。

V. 20. 誠實人,在所有交易中都以最嚴格的忠誠和正直行事的人,必多得福氣,蒙主賜予,以表彰他忠誠的行為;但急於發財的,因此犯下不光彩交易的罪過,必不免受罰,他的罪過反而會被完全記錄在案。

V. 21. 看人情面是不好的,也就是說,讓個人的考量引導自己的判斷是不好的;為了一塊餅,為了一點點賄賂,那個人,一個輕易被賄賂收買的人,就會犯罪,一點小事就會動搖他的判斷。

V. 22. 急於發財的,有惡眼,顯示他內心的貪婪本性,卻不思想貧乏必臨到他;因為財富是會消逝的,神會在他在意識到自己的困境之前使他陷入匱乏。

V. 23. 責備人的,認真提醒他退步的傾向,後來必蒙人喜悅,勝過用舌頭諂媚人的,因為一個因警告而免於愚蠢之舉的人,會尊敬無畏的責備者,並鄙視奉承的諂媚者。

V. 24. 搶奪父母的,只是佔有屬於他們的財物,卻說這不是罪過,試圖輕視罪惡,這人就是毀壞者的同伴,與強盜同列,並受同樣的對待。

V. 25. 心驕傲的,更確切地說,是貪婪的人,以其貪婪的方式,挑起爭端,激起爭吵;但倚靠耶和華的,信靠祂的良善和豐盛賜予一切美善的,必得肥甘,蒙神恩慈的豐厚報償。

V. 26. 倚靠自己內心的,單憑第一印象和衝動行事,不仔細推理和權衡所有事實的,就是愚昧人,因為情感是行動不確定的基礎;但行事有智慧的,考慮智慧所建議的道路,必蒙拯救,脫離愚蠢的舉動和由此造成的傷害。

V. 27. 賙濟窮人的,以正確的方式實踐慈善,必不致缺乏,主親自保守他免於匱乏;但掩眼不顧的,故意對需求的證據視而不見,完全缺乏同情心,必多受咒詛,即他所忽視的窮人的咒詛。

V. 28. 惡人興起,獲得權力和影響力時,人就躲藏,害怕壓迫;但惡人滅亡,義人就增多,因為他們不再受暴君壓迫,他們可以再次形成一個眾多而強大的團體。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們祈求一個好的政府,使我們可以在一切敬虔和誠實中過平靜安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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